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及省审计厅审计工作计划,维西县审计局自2020年3月2日至5月24日对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水务局(以下简称县水务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
县水务局是维西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属于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6个职能部门,核定人员编制41人,核定车辆编制2辆,2019年末实有人员62人(行政14人 <含提前退休4人、行政工勤2人> ,事业48人 <含提前退休16人> ),实有车辆4辆。 含提前退休16人> 含提前退休4人、行政工勤2人>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财政部门下达县水务局2019年度预算总额为13 352.82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1 333.48万元,追加调整预算12 019.34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19年部门总收入13 352.82万元,(县水务局账务系统收入合计14 953.89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13 352.82万元、事业收入303.07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1 287万元、租金收入11万元> ,总支出13 387.68万元(县水务局账务系统支出合计:14 621.02万元 <基本支出1 301.72万元、项目支出13 319.3万元> ;年初结转和结余915.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80.44万元。 基本支出1> 财政拨款收入13>
审计结果表明,县水务局提供审计的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会计核算基本合规,县水务局结合全县实际情况,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在现有基础上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农村饮水安全遍访核查整改工程、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提升等工程,助力脱贫攻坚成效显著,但审计发现县水务局还存在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公共基础设施未按月计提折旧、部分公务接待费无接待公函、公车未执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规定和安全饮水巩固提升专户未向财政部门申报备案的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 县水务局新街出租的业务用房(金雨超市左侧两间商铺铺面),于2004年借给陈华涛使用,2012年3月20日租赁协议期满后,县水务局未收回商铺铺面,一直由陈华涛使用。截至2020年3月2日,县水务局未与陈华涛签订租赁协议也未收取租金。
2. 县水务局于2015年5月27日无偿出借洒水车一辆给碧落雪山公司用于县庆期间绿化洒水,截至2020年3月2日未收回。
(二)非税收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0年3月2日,县水务局非税收入782.83万元尚未上缴。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水务局及时进行了整改。一是已将以往未收到的租金进行清收并已上缴县财政非税管理局,出借的洒水车已收回。二是未及时上缴的非税收入782.83万元已全部上缴县财政县财政非税收入管理局。
审计提出县水务局应尽快将以前年度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录入固定资产系统,严格按照新会计制度按月计提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严格执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规定”,加强对定点采购价格、服务的管理监督,强化预算管理,降低运行成本;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将安全饮水巩固提升专户及时向财政部门申报备案的审计建议。县水务局均已采纳。
编写人:黄晓磊 审核人:李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