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维西县审计局于2022年5月9日至7月4日,对维西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县机关事务局”)2021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
县机关事务局内设1个办公室,3个中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核定人员编制9人,其中:事业编制9人(事业管理岗6人,事业工人3人),核定公务车辆编制30辆,实际在编车辆17辆。2021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52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9人,县政府办编制在职人员3人,优退人员8人,保洁人员12人,劳务派遣人员1人,平台驾驶员9人,安保人员10人。实有车辆17辆(其中4辆由县机关事务局平台调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使用)。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2021年,县财政局下达给县机关事务局预算收入总额为730.87万元,总支出739.1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28万元,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审计结果表明,县机关事务局提供的财务资料能够真实地反映单位的预算执行及财政收支情况,会计核算基本合规。2021年,县机关事务局逐步形成了食堂管理、安全保卫、设施维修、公车运行、服务保障等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并成功申报为国家公共机构节能型示范单位。但审计发现县机关事务局还存在隐匿“三公经费”,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差旅费报销不合规,会计核算不规范,财务管理不规范,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固定资产未入账,未按规定计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020年度,县机关事务局存在隐匿“三公经费”4.44万元;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从正常经费户中支出工会费0.98万元;不合规多报销差旅费0.39万元;会计核算不规范70.78万元;财务管理不规范3.77万元;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6.5万元;固定资产未入账33.05万元;未按规定计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22.46万元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责令县机关事务局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实际的支出单据进行账务处理;将扩大开支范围支出的资金0.98万元归还资金原渠道;完善相关资料,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对支出单据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今后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将应计未计固定资产33.05万元及时入账,日常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定期清查盘点,做到账账、账实相符;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的规定按月计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鉴于县机关事务局已将上述多报销差旅费收回,审计不再作处理,责令县机关事务局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审计建议县机关事务局加强财务会计核算和固定资产的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并做好工会账户独立核算;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行为。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县机关事务局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完毕,审计建议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