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审计局)

索引号
015288449J/202300284
文  号
来 源
县审计局
公开日期
2023-05-25
维西县审计局关于维登乡澜沧江黄登水电站维登库区水产养殖集体经济专项资金管理 使用情况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3-05-25 16:36     浏览次数: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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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及县人民政府的安排,维西县审计局于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7月16日,对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维登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维登乡政府)负责实施的维登乡澜沧江黄登水电站维登库区水产养殖集体经济项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10月,维登乡政府编制《维西县维登乡黄登电站库区渔业网箱养殖项目实施方案》,2019年10月16日新增《维登乡新化村老吾鱼苗孵化驯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总投资计划1 742万元,该项目的承办单位为维登乡政府。

2019年1月19日,维登乡政府与自然人向虎签订《澜沧江黄登水电站维登库区水产养殖建设项目合作协议》,合作建设项目投资规模:生态网箱渔场120亩及附属办公生产设施,总投资1 600万元;合作方式:甲方(维登乡政府)指定维西鼎源水产养殖专业合作联社管控甲方股份与乙方(向虎)进行股份制合作(甲方指定集体经济组织控股55%,乙方控股45%,乙方持有的45%原始股份,其中35%为现金投入,10%为技术、市场营销体系和资金占用等方式投入,股金投入由公司董事会核实确认后入账)。双方签订合同后,申报完成了股份制合作企业登记手续,确立了建设项目运营机制。

2019年4月6日,维西鼎源水产养殖专业合作联社与自然人向虎及傅志权签订《澜沧江黄登水电站维登库区水产养殖建设项目合作协议》,约定:

(1)合作建设项目选址:迪庆州维西县维登乡境内(澜沧江妥落江段网箱养殖基地、富川其普河入江口流水池鱼苗孵化驯化养殖基地和新化老吾流水池孵化驯化养殖基地)。

(2)建设项目施工周期:工程建设工期为12个月,即2019年3月1日至2020年3月1日。

(3)项目合作年限:6年(2019年3月1日至2025年3月1日),合同期满双方在协商一致且满足国家对该行业的现行要求政策内,可以续签合作合同、延展项目合作年限。

(4)合作建设项目投资规模:生态网箱渔场60亩、流水池30亩、鱼苗孵化基地1600平方米及附属办公生产设施、鱼苗引种孵化、养殖和加工销售,总投资约人民币1 742万元。

(5)合作方式:按股投入原始资本、按股兑现年度分红。甲方控股55%,投入资金约人民币1 097万元,乙方控股45%,投入资金约人民币645万元(其中技术、营销管理虚股8%,实际投入37%),公司以董事会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实施筹建、运营,双方各指定一名财务人员参与管理,重大事项由总经理报董事会研究决定后实施,接受乡党委、政府的监管。

(6)甲方责任和义务

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作建设项目相关前置的所有行政许可审批,建设工程验收后两个月内申领《水产养殖许可证》;

②甲方投资分两期注入,一期在2019年5月1日前,注入不低于人民币900万元;二期在2019年12月30日前,项目验收并正常生产经营时补足建设项目原始资本投入人民币200万元;

③甲方对内部参与合作该项目的集体经济组织和关联建档立卡户有监管和约束责任,负责公示建设期间的成本核算、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监收和承兑年度分红;

④甲方负责安排994户建档立卡户在企业的劳务输出、技能培训计划,抓好务工人员劳务输出相关台账记录(原则上每年每个建档立卡户到企业务工不得低于10个工作日,循环轮流输出劳动力),以劳务输出结合产业效益带动兑现年度分红,建立健全产业效益连接机制;

⑤甲方承担政府下达精准扶贫产业扶持资金人民币1 100万元的使用、监管和回收,负责建设项目工程承建、物资采购的招投标、预决算、验收和专项财务审计工作。原则上甲方负责该建设项目固定资产部分的投资及管理,投入如有结余以流动资金方式注入企业总资产,流转保值使用。

(7)乙方责任和义务

①网箱渔场建设约30亩、流水池30亩(其普10亩,老吾20亩)、1500平方米鱼苗孵化基地及生产管理的硬件设施(码头、渔船、办公室、运输车辆及宿舍)由乙方提供建设方案和采购计划,经双方审核同意后以议标方式共同实施,工程工期为270个工作日,在甲方没有注入资本金或资本金注入不足前由乙方垫付,确保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在甲方资金注入和工程验收后,乙方投入超过控股部分,可以凭票据核算清退;

②原则上由乙方负责组织生产管理和市场营销,按月向甲方(董事会)公布生产经营状况,至2019年底保证甲方在该项目上的股份分红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2020年后保底年度分红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超过保底则按实际股份比例分红;

③乙方负责提供建档立卡户在企业从事洗网、搬运、饲养、运输等劳务输出的用工计划,落实劳动技能培训及务工,通过产业平台提高困难群众通过劳动创收增收的意识和能力,打造一支技术过硬的养殖团队;

④乙方负责不低于人民币645万元的鱼苗、商品鱼持续在企业基地流转,承担鱼苗引种孵化、养殖和销售过程中的相关费用支出,甲乙双方通过该项目争取到的扶持资金,按原始股份比例拥有所有权。超过应投资比例部分可以在成本中核算,但甲方不再按控股比例等额对投;

(8)违约责任

乙方在主导生产、经营的前提下,除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甲方实现不了每年经济效益分红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2019年为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的情况下,由乙方补足承兑,确保当地群众收益率。

(二)项目立项及批复情况

2018年12月18日,维西县水务局向维西县鼎源专业合作联社下达《对澜沧江黄登水电站维登库区水产养殖建设项目的审查意见》(维水复〔2018〕23号),同意通过项目建设申报。

2018年12月27日,维西鼎源水产养殖专业合作联社向维西县发改局上报《关于申请对澜沧江黄登水电站维登库区水产养殖建设项目给予备案的请示》(维鼎源发〔2018〕1号),项目名称:澜沧江黄登水电站维登库区水产养殖建设项目;建设性质:新建;企业类型: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法人:和骁驷;业务范围:水产品养殖及营销;服务年限:20年;建设年限:2期3年;投资规模:1 742万元。

2018年12月28日,维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发《投资项目备案证》(维发改经贸备〔2018〕24号),备案内容为申办企业:维西县鼎源水产养殖专业合作联社;项目名称:维西县鼎源水产养殖专业合作联社澜沧江黄登水电站维登库区水产养殖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或生产能力:网箱养殖120亩及其办公设施、水陆交通运输工具购置等;项目总投资1 742万元;计划开工时间:2018 年12月;计划竣工时间:2019年12月。

2019年1月11日,维西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下发《维登乡电站库区生态养鱼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意见》(维农科发〔2019〕5号),表明该项目整体符合相关产业布局。

2019年1月22日,维西县环境保护局向维西县鼎源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下达《关于对澜沧江黄登水电站维登库区水产养殖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维环审〔2019〕1号),同意该项目建设。

2019年1月25日,维登乡党委书记朱琴波同志主持召开维登乡党委扩大会议,会议决定同意网箱养鱼项目的实施。

2019年2月6日,中国共产党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维登乡委员会下达《关于对维西鼎源水产养殖专业合作联社实施澜沧江黄登水电站维登库区水产养殖建设项目的批复》(登复〔2019〕1号),批复内容为:  

(1)同意维西鼎源水产养殖专业合作联社,法人代表和骁驷,作为全乡9个专业合作社、994户建档立卡户及部分库区征地后失地农户的法人主体资格,以政府下达的专项扶贫产业资金约1 100万元,以控股55%的比例参与澜沧江黄登水电站维登库区水产养殖建设项目;

(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于2019年2月10日前同参与该建设项目的外商企业完成建设项目合作协议,按股份制公司章程完成股份制公司的组建;

(3)按月向乡人民政府报送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接受各级精准扶贫办公室、财务审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监管;

(4)专项资金下达后不得挪用、克扣或改变资金使用用途。必须及时、足额投入建设项目。投资方向以项目固定资产为主,剩余部分可作为流动资金使用,合作期满确保资金保值、增值;

(5)维西鼎源水产养殖专业合作联社按照精准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分配分级连接机制,承兑年度建设项目效益分红,完成与外商、各合作社、各社社员之间的股权及分红认证,建立健全建档立卡户参与该建设项目的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年度分红相关台账,发挥好产业扶贫资金对建档立卡户的带动作用,杜绝“一发了之”的简单模式。

2019年9月4日,维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发《投资项目备案证》(维发改经贸备〔2019〕31号),备案内容为申办企业:维西县鼎源水产养殖专业合作联社;项目名称:澜沧江黄登水电站维登库区水产养殖改扩建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或生产能力:鱼苗孵化驯化养殖流水池30亩,鱼苗孵化棚1600 万米及其他附属养殖设施、办公场所及生活设施。项目总投资1 742万元;计划开工时间:2019 年9月;计划竣工时间:2019年12月。

2019年11月13日,澜沧江黄登电站维登段库区网箱养鱼建设项目-网箱建设由向虎及傅志权自行建设,并以票据的形式进行核销,主要用于购买养殖网箱、角钢、钢板、钢结构及其产品、办公用家具、劳务费等合计2 736 447元,审定金额2 736 447元。

2019年11月18日,维登乡政府向维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上报《关于对维登乡新化村老吾鱼苗孵化驯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给予立项批复的请示》(登政请〔2019〕241号),请示内容:新建维登乡新化村老吾鱼苗孵化驯化养殖基地;项目总投资380万元(其中:政府产业整合资金240万元,招商引资140万);建设流水池25米×5米×1.5米80口,坝头500立方米,防洪挡墙、泄洪道120立方米,生活及库房1000平方米,育苗车间200平方米及部分供电,运输设备。

2019年11月24日,维登乡政府向维西县林业和草原局上报《关于请求解决新化村老吾鱼苗孵化驯化基地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请示》(登政请〔2019〕255号),请求征用土地总面积为2.1536公顷,其中:林地面积1.5725公顷,非林地面积0.5811公顷。在拟征用林地中,按使用性质分:征收集体林地面积1.5725公顷,蓄积118.3立方米。按林地类型分:征收防护林地0.3272公顷、蓄积34.4立方米;特用林林地0.0719公顷,蓄积7.1立方米;用材林林地1.1733公顷,蓄积76.8立方米。按地类分征收乔木林地1.5725公顷。按林地权属分:征收维登多新化村老吾村民小组集体林地1.5725公顷,蓄积118.3立方米;按林地保护等级分:征收Ⅱ级保护林地0.3991公顷,Ⅳ级公益林地1.1733公顷。按森林类别分:征收国家公益林地0.3991公顷,征收商品林地1.1733公顷。

2019年11月24日,维登乡政府向维西县林业和草原局上报《关于维登乡新化村老吾鱼苗孵化驯化基地建设项目涉及林地补偿事宜报告》(登政报〔2019〕13号),报请项目拟使用林地1.5725公顷,采伐林木118.3立方米。项目涉及林地、采伐林木由维西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进行补偿,补偿对象为林权共有人(维登乡新化村老吾村民小组),补偿标准按文件《澜沧江黄登水电站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维政办发〔2017〕106号)明确的补偿标准进行测算。

2019年11月26日,维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下达《关于对维登乡新化村老吾鱼苗孵化驯化基地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维发改农经〔2019〕8号),同意项目立项。

2020年12月10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下达《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云林审批〔2020〕2142号),同意维登乡新化村老吾鱼苗孵化驯化基地占用迪庆州维西县维登乡新化村委会集体林地1.5725公顷。其中:防护林林地0.3272公顷,特种用途林林地0.0719公顷,用材林林地1.1734公顷。

(三)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2019年3月14日,通过竞争性合同谈判,确定澜沧江黄登电站维登段库区网箱养鱼建设项目中标人为四川骐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2 391 386.17元。2019年4月26日,维西鼎源种养殖有限公司与四川骐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期为2019年5月28日至2019年10月30日,合同价2 391 386.17元,结算价2 382 941.31元,审定价2 118 056.28元。维西鼎源种养殖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组织维登乡政府项目办、第三方验收组、施工单位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并一致认为项目验收合格。

2019年6月21日,通过竞争性合同谈判,确定澜沧江黄登电站维登段库区网箱养鱼建设项目-其普养殖点二期工程中标人为四川创兴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保和分公司,中标价1 197 961.70元。2019年6月30日,维西鼎源种养殖有限公司与四川创兴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保和分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期为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1日,合同价1 197 961.70元,结算价1 184 178.33元、审定价1 110 976.84元。维西鼎源种养殖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组织维登乡政府项目办、第三方验收组、施工单位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并一致认为项目验收合格。

2019年9月8日,维西鼎源种养殖有限公司委托云南思正林业规划管理有限公司对澜沧江黄登水电站维登库区水产养殖改扩建项目负责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工作,并签订了《林地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技术服务合同》,合同价40 000元。

2019年12月30日,维西鼎源种养殖有限公司委托云南嘉信职业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维登乡新华村老吾鱼苗孵化驯化基地建设项目、澜沧江黄登电站维登库区水产养殖项目、澜沧江黄登电站维登库区水产养殖改扩建建设项目负责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咨询服务工作,并签订了《技术咨询合同》,合同价56 000元。

2019年12月30日,维西鼎源种养殖有限公司委托云南凯风安全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对维登乡新化村老吾鱼苗孵化驯化基地建设项目、澜沧江黄登水电站维登库区水产养殖建设项目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签订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合同》,合同价50 000元

2020年3月5日,通过竞争性合同谈判,确定澜沧江黄登电站维登段库区网箱养鱼建设项目-新化村养殖点工程中标人为云南宣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3 887 907. 95元。2020年3月15日,维西鼎源种养殖有限公司与云南宣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期为2020年3月15日至2020年6月15日并通过验收,合同价3 887 907. 95元,结算价3 842 310.15元,审定价3 792 416.35元。维西鼎源种养殖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0日组织维登乡政府项目办、第三方验收组、施工单位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并一致认为项目验收合格。

2020年11月5日,维西鼎源种养殖有限公司委托大理中勘测绘有限公司维西分公司对新化村老吾河渔场、富川村其普渔场项目负责地形图测绘工作,并签订了《测绘合同书》,合同价     60 000元。

2021年1月12日,通过竞争性合同谈判,确定澜沧江黄登电站维登段库区网箱养鱼建设项目-新化村养殖点扩建工程中标人为云南宣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3 996 336. 23元。2021年1月20日,维西鼎源种养殖有限公司与云南宣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期为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4月20日并通过验收,合同价3 996 336. 23元,结算价3 993 630.84元,审定价3 779 365元。维西鼎源种养殖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组织维登乡政府项目办、第三方验收组、施工单位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并一致认为项目验收合格。

澜沧江黄登水电站维登段库区网箱养鱼建设项目工程四项结算审核、一项财务审核,已由维西鼎源种养殖有限公司委托云南华中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及云南旺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进行审核,并分别出具工程审核和财务决算审核报告。

审计结果表明,维登乡政府及维西鼎源种养殖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资金使用及项目建设程序基本合规,基本能够按照投资计划实施。但存在固定资产未入账、票据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不规范、会计核算不规范、未履行合作协议条款、维登乡政府对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及未对建档立卡户提供务工及劳动技能培训业务,未发挥产业扶贫资金对建档立卡户的带动作用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维登乡政府存在固定资产未入账、票据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不规范、会计核算不规范、未履行合作协议条款、维登乡政府对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及未对建档立卡户提供务工及劳动技能培训业务,未发挥产业扶贫资金对建档立卡户的带动作用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维西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针对上述问题,责令维登乡政府监督维西鼎源种养殖有限公司将管理不规范的固定资产进行补记;责令维西鼎源种养殖有限公司在今后工作中应严格执行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发票,在取得发票后再付款,确保资金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责令维登乡政府督促维西鼎源种养殖有限公司对以上问题及时进行查缺补漏,并做账务调整,在今后工作中应加强对库存材料的规范管理,定期对库材料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避免资产流失;责令维登乡政府督促维西鼎源种养殖有限公司及时进行账务调整,在今后工作中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责令维登乡政府及维西鼎源种养殖有限公司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申领《水产养殖许可证》,在今后的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合作协议条款执行;责令维登乡政府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将监督工作贯穿到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分析全过程,实行项目跟踪问效机制,建立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制度,使监督检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实现项目目标并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审计建议维登乡政府与维西鼎源种养殖有限公司应尽快调整项目运营合作方式,对协议条款进行科学、合理调整,并制定可行方案,促使项目发挥效益,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应督促维西鼎源种养殖有限公司进行全面整改,规范建立公司章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维西鼎源种养殖有限公司应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处理,对相关设备、物资做好二次盘活利用,并对残值进行处理,进一步减少项目资产损失。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维登乡政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审计建议已全部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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