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和县人民政府安排,维西县审计局于2022年1月2日至2022年5月17日,对维登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维登乡政府)负责实施的维西县黄登水电站维登乡淹没区基本农田改造防护工程(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维西县维登乡维登村,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开挖9531立方米,土方回填51006立方米,C20毛石混凝土挡墙基础1851.75立方米,M10砂浆砌石挡土墙7871.9立方米,腐植土回填4795.2立方米,DN1000钢筋栓预制管安装95米。工程于2018年4月20日开工, 2018年6月20日竣工验收,计划工期180天,实际工期60天。
该项目送审投资5 373 540.39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5 188 241.75元,待摊投资185 298.64元(设计费80 000元、监理费105 298.64元)。审定投资4 572 741.97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4 387 443.33元,待摊投资185 298.64元。审减投资800 798.42元(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审计结果表明,维登乡政府基本能够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在项目建设管理中,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法人制、工程监理制等建设管理制度。项目建设完成后,保障了当地居民生产的稳定性,便利了项目相关地点的农户种植,长远来看,该项目不仅在经济效益上有一定提升,也提升了居民的认同感,增加了生产的积极性。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审计发现该项目存在多计工程价款、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未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编报财务决算、超项目方案投资、项目资金缺口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上述问题,维西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关于多计工程价款800 798.42元的问题,责令维登乡政府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并作调整账务处理;关于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责令维登乡政府在今后年度的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关于未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问题,建议维登乡政府在今后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关于未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问题,建议维登乡政府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关于超概算投资未审批和资金缺口的问题,建议维登乡政府完善相关审批手续,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缺口资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维登乡政府及时进行了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800 798.42元的问题,进行了核减投资的账务处理;对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提出的三条建议均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