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2日至2023年11月10日,维西县审计局对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水务局(以下简称“县水务局”)负责建设的维西县塔城镇柯那村格花箐组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该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维西县塔城镇柯那村,建设内容:新建机耕路941米、新建田间堡坎14座、土地整治16502.85平方米、新建渠道1788.40米等。该项目设计单位为维西宏润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队,监理单位为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水务局,项目施工单位为云南鸿能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主体工程于2017年05月18日开工,整体项目于2018年02月18日竣工验收,计划工期90日历天,实际工期276日历天。审定投资1432799.24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404099.24元、待摊投资28700元(设计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采用直接委托的方式签订技术服务合同1个,涉及合同金额28700元;二是多结算工程款5294.23元;三是账面多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29574.89元;四是签订工程和服务合同2份,涉及金额1041400元,均未缴纳印花税;五是项目超概算投资420099.24元,超概率41.48%,未按规定申请或办理概算调整;六是合同管理不规范,签订的工程合同无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没有对合同双方的义务、权利、违约处理方式、价款支付结算以及争议处理等事项作出约定;七是项目完工未结转交付使用资产。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县水务局对以上问题进行了整改,整改情况如下:对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县水务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强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多结算工程款5294.23元的问题,已做调整账务处理;对账面多计项目投资29574.89元的问题,县水务局正在做调整账务处理;对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的问题,暂无多余资金补缴印花税;对项目超概算投资未按规定申请或办理概算调整的问题,县水务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概算调整,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县水务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规定签订合同,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未结转并交付使用资产的问题,正在对接项目负责人争取尽快完成资产交付。
此外,对审计提出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及规档案资料归集整理的一条审计建议已采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