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审计局)

索引号
015288449J/202400395
文  号
来 源
县审计局
公开日期
2024-07-26
2023年第23号 (总第628号)维西县塔城镇中心完小运动场建设项目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6 14:37     浏览次数:3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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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9日至11月20日,维西县审计局对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以下简称“县教体局”)负责实施的维西县塔城镇中心完小运动场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或“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维西县塔城镇塔城村,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4783.53平方米,室外运动场面积5669.70平方米,其中:运动场4450.70平方米,运动场看台:600平方米,篮球场608平方米,乒乓球场199平方米;绿化率50%。该项目设计单位为迪庆佳程规划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云南隆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迪庆分公司,施工单位为云南傲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于2019年6月24日开工,2022年5月20日竣工,计划工期190日历天,实际工期1061日历天,超出计划工期871日历天。审定投资10010126.11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9351533.77元、待摊投资658592.34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68000元、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29699元、监理费233788.34元、设计费182700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53100元、勘察费91305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该项目监理、勘察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采用直接委托的方式签订合同;二是项目超概算投资1910126.11元,超概比例23.58%,未报批或调整;三是多计工程价款543105.21元,存在工程量多计、错计、重计,定额标准错套、高套、不合理计费等;四是账面少计监理费3010.57元;五是违规收取质保金,其一按3%收取比例应收质保金296839.17元,实收质保金980000元,多收取质保金683160.83元,其二县教体局与云南隆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迪庆分公司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未对质保金的收取做出约定,但该项目于2022年6月6日向云南隆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迪庆分公司收取质保金23100元;五是签订工程和服务合同7份,涉及金额7167090.78元,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六是项目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七是未结转交付使用资产。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县教体局对以上问题进行了整改,整改情况如下:对项目建设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县教体局高度重视并在以后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采购程序实施;对项目超概算投资未按规定申请或办理概算调整的问题,在今后的工程建设项目中规范项目报批程序,严格杜绝超概算情况发生;对多结算工程款543105.21元及账面少计监理费3010.57元的问题,已做调整账务处理;对违规收取质保金的问题,已联系相关单位对违规收取的质保金进行清理;对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的问题,县教体局正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并依规将印花税纳入待摊投资核算;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时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因涉及项目较多,财务正在按计划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对项目完工未交付使用资产的问题,县教体局正在编制资产移交管理办法,争取尽快办理资产移交使用手续。

此外,对审计提出的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退还违规收取和到期质保金的一条建议已采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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