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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县水务局)

索引号
0152885296/202000009
文  号
来 源
县水务局
公开日期
2020-07-11
【信息公开】明确职责 加强督查
发布时间:2020-07-11 16:11     浏览次数: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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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省、州、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精神及相关部署,为使我县2020年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有力推进、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河库渠管理保护,全面推进我县水生态文明建设,扎实做好我县河(湖)长制督察工作,于2020年7月8日至9日,由县政协主席李良、水务局局长马雁、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沙玉红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督导组到澜沧江沿线各乡镇开展落实河长制督导督察工作。督导组一行沿澜沧江进行了实地督察,并召开了工作座谈会。

李良主席指出我县各级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按照全国、省、州、县河长制工作要求,对河(湖)长制工作认真进行了安排部署和落实,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全面建立了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河(湖)长体系,基本构建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河湖库渠管理机制,使河流、湖库、渠道都有了“河(湖)长”,在河湖库渠岸线明显位置已全部竖立河(湖)长制公示牌,实现了全面建立河(湖)长制工作目标,实现从“见河(湖)长”转入“见行动”阶段。辖区内江河库渠责任到人,已实现“河(湖)长制”全域覆盖。但在督察过程中发现,仍然存在部分群众保护水环境意识不强,参与度、主动性不高,沿江两岸乱倒垃圾乱弃渣土现象仍然存在,非法捕鱼违法行为屡禁不止,非法采砂打击力度仍须加大。部分河流联系单位对河(湖)长制工作重视不够、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仍然存在。

李良主席强调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使河(湖)长制工作落细落实;二是要注重沟通协调,强化时效性,共同推进河库渠的管理保护工作;三是要整合资源、强化保障力度,使河(湖)长制工作形成常态化,最终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四是要各乡镇、各相关单位部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充分发挥“民间河(湖)长”的作用;五是要加强联合执法,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形成河库保护管理的合力;六是要按照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督察工作要求,层层落实督察工作责任,通过督察事项整改落实的实效来检验河长履职的成效,进一步促进基层各级河长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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