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7日,维西县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在河道巡查过程中发现,维西县康普乡康普村大桥组有人在大桥河与澜沧江交汇口非法采砂,经立案后调查取证及现场指认,确定康普乡康普村大桥组朱某甲、朱某乙在该点进行非法采砂,用于自建房屋。2020年7月20日,由水务局牵头,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康普乡人民政府、康普乡派出所为成员的联合执法组,于2020年7月22日在该非法采砂点开展现场执法,要求朱某甲、朱某乙按照下达的整改通知书恢复河滩原貌,同时对当事人现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对两人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