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维审决(2020)29号 维西县审计局关于对赵晟晖同志任维西县水务局局长期间单位违反财经法规问题的审计决定,已全部整改完毕,整改情况具体如下:
1、关于专款不专用37813.18元的问题,已于2020年12月记账126,将违规列支的账务作调账处理;
2、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16500元的问题,于2021年1月4日存回单位基本账户;
3、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111296元的问题,已于2020年12月记账125,将固定资产进行补录处理;
4、关于违规超额发放工会经费3300元的问题,于2021年1月4日存回单位工会账户。
维西县水务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