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议、省委第三次涉藏工作会议,以及省、州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暨省、州总河长会议精神,总结2020年全县河(湖)长制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任务,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河(湖)长制工作,2021年4月25日下午2点,在行政中心7楼组织部会议室,县总河长格桑纳杰书记主持召开了2021年维西县河长制领导小组暨县总河长会议。县级副督察长及县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出席了此次会议。
会议分别听取了保和镇、塔城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至今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及在河(湖)长制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会议指出,虽然我县的河(湖)长制工作在省、州、县领导的指导和关心支持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工作的推进离总体目标的实现和群众的期盼,仍然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责任还需扛实;二是宣传还需加强;三是制度还需健全。
会上,县委书记、二级巡视员、县级总河长格桑纳杰就如何做好今后河(湖)长制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强调,我们要始终牢记这是一项只能加强、不能放松的工作,坚持进一步正视问题,扛实责任,强化措施,坚决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实既要有名、更要有实。
格桑纳杰要求,一要紧密结合3大任务,进一步深化做好河长制工作的思想认识。一是要把河长制工作与加快生态维西建设步伐,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宜养“山水维西·幸福家园”紧密结合起来。二是要把河长制工作与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要求,力争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紧密结合起来。三是要把河长制工作与深入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努力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紧密结合起来。二要始终扛实4级责任,进一步增强做好河长制工作的行动自觉。三要持续抓好5项工作,进一步强化做好河长制工作的针对措施。一是持续深入开展“清水行动”;二是要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三是要持续加强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强化空间管控;四是要持续推进美丽河湖建设;五是要持续强化人员和资金保障。
此次会议的召开不仅让大家认清了我县河长制工作开展过程存在的瓶颈,也为下一步河长制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为后期河(湖)长制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更有利于全县“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的实现。
供稿:河长制办公室
终审:陈静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