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一:
维西县水务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12月,接到省委巡视组转办案件,维西县塔城镇柯那村更古一号桥下方非有人在非法采砂,我局高度重视,组成执法工作组到疑似非法采砂点调查核实,经核实和XX在塔城镇柯那村更古一号桥下方确实存在非法采砂的行为,经查和XX共计采砂755.1m³,该行为违反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我局对和XX进行行政处罚,共计处罚罚款37755元,截至目前该违法案件已结案。
案件二:
维西县水务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2月接到举报,有人在攀天阁永春河岔枝洛一号桥下方非法采砂,我局立即组成工作组到攀天阁永春河岔枝洛一号桥下方进行核实核查。经查周XX共计采砂筛分料: 418.2m³;未筛分料:80.02m³。该行为违反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我局对周XX进行行政处罚,处罚罚款14372元,没收违法所得5000元。截至目前该违法案件已结案。
案件三:
2023年7月7日,经维西县公安局电话反映“有人在腊普河边海尼村万年拉非法采砂”,我单位及时到现场查看,发现和XX在腊普河边海尼村万年拉非法采砂。经现场指认、勘测和调查询问,采砂量合计:70m³,自称属于自建房使用,但目前堆放在腊普河边丽全砖厂旁。我单位已及时下发了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经查实,和XX确实存非法采砂行为,该行为违反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我局对和XX进行行政处罚,罚款金额3500元,截至目前该违法案件已结案。
案件四:
2023年2月迪庆州水务局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澜沧江江西公路建设(一期工程)过程中,施工不规范渣土顺坡倒入澜沧江中的问题后,将问题交办维西县水务局,2023年2月16日维西县水务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执法,经核实,XX建工集团澜沧江江西公路建设(一期工程)过程中,施工不规范,在岩瓦江桥(k21+700)、白济汛乡与中路乡交界附近江西公路咱利隧道进(k62+700)出(k63+100)口处,渣土顺坡倒入澜沧江中,对澜沧江防洪及河道安全造成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五条相关规定对XX建工集团进行行政处罚2万元,并限期整改,责令XX建工集团于2023年4月30日前清理倒入澜沧江的渣土。截至目前该违法案件已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