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县水务局关于注销维西久利和矿业有限公司(大岩头采石场)取水许可公告
鉴于维西久利和矿业有限公司(大岩头采石场)近期已停止运营,且未按照相关规定继续申请取水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我局审查,决定注销维西久利和矿业有限公司(大岩头采石场)的取水许可。
特此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维西久利和矿业有限公司(大岩头采石场)的取水许可正式注销,该公司不得再从事任何形式的取水活动。
二、该公司应立即停止使用已许可的取水设施并进行妥善处理,并确保其处于安全状态,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三、我局将加强对辖区内取水行为的监管,对发现的非法取水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
取水单位 | 取水编号 | 取水类型 | 取水地点 | 注销原因 |
维西久利和矿业有限公司(大岩头采石场)
| D533423S2023-0011 | 自备水源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永春乡拖枝村鱼塘组箐沟 | 不在继续开采加工砂石料 |
我们呼吁广大市民和企业,要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合理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共同维护良好的水生态环境。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取水行为,共同维护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