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云政办发〔2019〕4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镇2021年2月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向塔城镇人民政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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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雷
供稿:塔城镇民政所
审核:陈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