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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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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88952/202200213
文  号
来 源
塔城镇
公开日期
2021-04-05
塔城镇组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1-04-05 17:26     浏览次数: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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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84号)精神、《中共维西县委办公室维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维西县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维办发〔201919号)和中共维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维西县组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指导意见》(维农办发〔20213)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加快推进我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组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探索发展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强化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组织优势,把党员、群众组织起来,有效利用各类资源资产资金,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助推我镇乡村振兴工作走深走实。

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傅春城    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赵志忠    镇人民政府镇长

    和  引    镇纪委书记

陈兆发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员:郝春兰    镇司法所所长

黄继成    镇派出所所长

和春林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杨欢喜    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李  华    镇水利水电服务中心

和金贵    镇自然资源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和青梅    川达村总支书记

杨  辉    海尼村总支书记

余定国    柯那村总支书记

王  艳    塔城总支书记

永基达瓦  启别村总支书记

张留伟    巴珠村总支书记

汤建芬    其宗村总支书记

和润生    川达村主任

和建平    海尼村主任

李  军    柯那村主任

阿礼楚    塔城村主任

古玉海    启别村主任

阿  茸    巴珠村主任

和金强    其宗村总支书记

蜂述先  镇产改办工作人员

             王进成     镇产改办工作人员

肖  秀     镇产改办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兆发同志担任,王进成、蜂述先、肖秀同志担任办公室人员,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各村“两委”、镇产改办人员为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人员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全力以赴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组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

三、工作步骤

在前期完成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的基础上,具体分以下步骤开展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工作。

1、成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工作机构

成立以村党总支书记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为组长,总支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为副组长,村总支委员、村民委员、监委委员为成员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机构,拟定本村组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方案,依法依规依章组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推荐和登记股东代表

经过核实成员身份认定情况,以户为单位推荐股东代表并进行股东登记(一户一代表),参加组级集体经济组织股东大会。组级理事会成员作为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股东代表进行股东登记,并参加村级股东代表大会。

3、理事会成员设置及发布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候选人条件公告

经过村级股东代表大会设置相应的理事会职数。建议20户以下的自然村(组)设置理事会成员3名,20-50户的自然村(组)设置理事会成员5名,50-100户的自然村(组)设置理事会成员7名,100户以上的自然村(组)设置理事会成员9名。建议组级集体经济组织设置监事会成员3名,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设置理事会成员5名,监事会由村监委会兼任;各组发布公告,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候选人条件进行公告。各村发布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候选人条件进行公告。

4、推荐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名单

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向所有集体成员发出推荐组级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条件公告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候选人条件公告。公告以推荐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资格条件为主要内容,原则上要把政治觉悟高、懂经济、会管理,对发展集体经济、带领村民致富方面能力强的致富能手、企业家,有一定的文化科技知识的大学生、退伍军人、返镇创业青年等提名推荐到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名单。建议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和组长提名推荐为“组级”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或村党总支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提名推荐到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

5、提名推荐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初步候选人及资格审查

各组股东代表提名推荐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初步候选人,根据提名情况,确定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初步候选人名单。村级理事会成员同时推荐,村级监事会不推荐,由村监事会兼任。各产权单位确定的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初步候选人报镇产改办,由镇产改办召集纪委、司法所、派出所、法庭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候选人名单报镇镇党委、政府经资格审查同意后确定,并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6、制定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选举办法》(草案)

各组、村结合组情、村情,广泛征求意见,制定《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草案)、《股份经济合作社选举办法》(草案)、提名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

7、召开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

1)对组建集体经济组织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作筹备报告。

2)表决通过《XX镇(镇)XXXX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草案)(股东代表确认签字);

3)表决通过《XXXXXXXX股份经济合作社选举办法》(草案)

4)表决通过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名单;

5)表决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

6)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

7)召开第一次理事会、监事会会议,推选理事长、监事长;

8)当选的理事长表态发言;

9)提名组级理事会成员为出席村(社区)股东代表大会代表。

8、发布选举结果公告并立卷归档

各村、组发布公告,对理事会、监事会的选举结果进行公告。以每个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开展归档工作,将组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决议、实施方案、章程、公示无异议的名册、图片等打印自行归档一份,提交镇产改办一份。

9、开展登记赋码及管理

1)登记。新成立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理事会指定的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到县农业农村局如实填报《维西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申请表》,提供经镇产改办批准成立的文件,股东(股东代表)会议决议、成员名册、组织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所证明等材料,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符合条件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颁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正本和副本各一份,并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可以到相关部门办理公章刻制和银行开户等相关手续,财务由各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管,不断健全和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按照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1412号)进行管理及核算,是否独立建账,由核算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自觉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年终分配时应兼顾国家、合作社和股东三者关系,搞好收益分配,严禁举债分配。当年收益在按股分红之前先上缴税金、弥补上年亏损,再按比例提取“公益金和“公积金”及相关福利费后,剩余收益按其成员拥有的股份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比例在《章程》中确定。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实际成效的具体体现,已经纳入全省村振兴绩效考核内容。各村要切实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组建专门班子,精心组织安排,扎实部署推动。

2、严格选人用人。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切实将热心为集体经济组织服务的优秀人才选入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尤其要将具有一定文化知识水平、政治素质较高、经营管理能力较强的优秀人才选为理事长,把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具有一定财务会计知识的优秀人才选为监事长。要严格参照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中的“不准”、“不宜”要求,严把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人选的政治关、素质关、廉洁关。

3、严肃工作纪律。各村、社区要严格遵守集体经济组织组建工作纪律,有序开展集体经济组织组建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拉票贿选、干扰破坏集体经济组织组建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强大震慑,保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工作风清气正。

4、强化统筹推进。完善镇领导挂村的工作责任制度,认真研究部署,强化经费保障,统筹进度安排,层层落实责任,明确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实施,协调同步推进,确保组建工作落到实处。

 

 

塔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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