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维西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拨付维西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工作补助经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
为顺利推进维西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统筹落实好维西县普查经费保障和管理,根据《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国人普办字〔2020〕5号)精神,经维西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根据各乡(镇)普查工作和县公安局普查前期户口整顿工作实际,将普查工作补助经费拨付到各乡(镇)、县公安局,各乡(镇)、县公安局要管好用好普查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厉行节约、防止浪费,保证普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需要。普查补助经费分配如下:
维西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补助经费分配表
乡(镇)名称 | 普查补助经费(元) | 备注 |
合计 | 674544 | 请各乡(镇)、县公安局带上往来款项收据,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银行账户信息,前来维西县统计局财务室办理相关拨款手续。 |
保和镇 | 150000 | |
叶枝镇 | 42260 | |
塔城镇 | 63128 | |
永春乡 | 60192 | |
攀天阁乡 | 60932 | |
白济汛乡 | 107008 | |
康普乡 | 42116 | |
巴迪乡 | 29804 | |
中路乡 | 45568 | |
维登乡 | 53536 | |
县公安局 | 20000 |
附件1.维西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各乡(镇)、县公安局普查补助经费分配测算方案
维西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
维西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印发
附件1:
维西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各乡(镇)、县公安局普查补助经费分配测算方案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为确保维西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高效率推进,高质量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精神及省、州相关规定,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维西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我县普查工作和普查经费实际,制定如下测算分配方案。
一、测算依据:1.根据2019年各乡(镇)上报农业统计年报中的乡村人口数(保和镇除外);2.保和镇根据2019年末全县常住人口数减其他乡(镇)上报的乡村人口数。
二、涉及单位:各乡(镇)、县公安局。
三、测算表
乡(镇)名称 | 2019年各乡镇上报乡村人口数(人) | 测算基数(4元/人) | 测算结果 | 备注: |
合计 | 148479 | 674544 | ||
保和镇 | 22343 | 150000 | 统筹考虑保和镇普查面广,人口结构复杂,普查难度大,经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研究,给于150000元普查补助经费。 | |
叶枝镇 | 10565 | 10565*4 | 42260 | |
塔城镇 | 15782 | 15782*4 | 63128 | |
永春乡 | 15048 | 15048*4 | 60192 | |
攀天阁乡 | 15233 | 15233*4 | 60932 | |
白济汛乡 | 26752 | 26752*4 | 107008 | |
康普乡 | 10529 | 10529*4 | 42116 | |
巴迪乡 | 7451 | 7451*4 | 29804 | |
中路乡 | 11392 | 11392*4 | 45568 | |
维登乡 | 13384 | 13384*4 | 53536 | |
县公安局 | 20000 | 鉴于县公安局普查前期户口整顿工作实际,经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给于20000元工作补助经费。 |
维西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补助经费测算表
四、相关要求。普查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专项用于乡(镇)县公安局实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支出,经费使用范围包括:1.普查(两员)补助(重点保障支出项目);2.乡镇本级人口普查宣传活动;3.乡镇本级人口普查业务培训;4.实施人口普查项目涉及的其他开支;5.县公安局工作补助经费,专项用于普查前期户口整顿工作相关费用支出。
维西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
维西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