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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维登乡人民政府)

索引号
MB0X925742/202300508
文  号
来 源
维登乡
公开日期
2023-08-07
山加村开展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及 控辍保学宣讲
发布时间:2023-08-07 19:59     浏览次数: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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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年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孩子监护人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各级政府予以保障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为保障山加村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完成义务教育的义务。近期,山加村召集辖区内家长学生,开展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及控辍保学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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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正确引导,预防孩子辍学。家长要告诉孩子正确看待外出打工青年男女回家过年时的形形色色,教导孩子认识打工者漂泊异乡、艰苦辛酸、挣钱不易的一面,不能盲目崇拜、无限羡慕。家长一旦发现孩子有厌学、辍学的想法,及时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并主动与其班主任联系沟通,协调做好双边教育工作,防止孩子辍学,防患于未然。

    二是加强管理,重视家庭教育。家长要对孩子负责,加强对子女的管教,坚持管早、管严、管好,努力用良好的家庭教育来配合学校教育,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成人成才保驾护航。家长不能把孩子往学校“一送了之”,认为送到学校就是学校和老师的事,不闻不问、不管不顾,造成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家庭教育缺失。希望家长朋友们主动担当,履行好家庭教育工作职责,切实当好“称职”爸妈或监护人。    

    三是示范引领,做好榜样教育。父母是孩子第一任老师,是孩子模仿和学习的榜样。父母要为孩子树立正确的婚育观,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早婚约定,不得允许或迫使未成年人“早婚”;不得允许或迫使未成年人外出务工。    

四是注重学习,掌握保障政策。为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学有保障,国家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餐改善计划,实现“四类人员”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帮助贫困家庭孩子能够完成学业,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而失学、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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