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文物建筑的消防安防工作是文物保护工作的关键,为切实加强我县文物建筑保护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家文物局、公安部联合印发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及《云南省对全省文物古建筑实施消防安全“一项一策”》等文件精神,2020年8月25日维西县消防大队、维西县文化旅游局(县文化遗产保护所)等一行7人成立联合检查组到维西县三个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即:叶枝土司衙署、同乐傈僳族传统民居建筑群、康普寿国寺进行了消防安防检查。为三个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配备了微型消防站的全套器材,并对微型消防站的消防人员进行了消防技能及消防知识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