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维发改社会〔2020〕15号,维西县文化和旅游局在永春乡四保村、庆福村实施乡村旅游扶贫项目。为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及整合资金的管理,规范扶贫项目的实施流程,规范整合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高效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名称:维西县永春乡乡村旅游扶贫项目(一期工程)
2. 投资规模及来源:总计投资22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0年维西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
3. 项目实施地点: 永春乡四保村、庆福村
4. 项目建设具体内容:
⑴永春乡庆福村河西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景观游步道及观景平台3385.30㎡;新建公厕1座、景观亭3座、人行桥2座、村庄照壁改造1项;景观配套、标识标牌及环卫工程。
⑵四保村尖山杜鹃花王乡村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道路广场铺装、生态停车场、错车带、观景平台及游步道7410.5㎡;新建公厕3座、景观亭5座、景观牌坊2座;景观配套、标识标牌及环卫工程。
5. 项目建设期限:2020年10月26日-2021年4月30日
6. 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完善永春乡四保村、庆福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当地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素质,通过发展乡村旅游促进当地百姓就业,提高居民的经济收益。最终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
7.项目建设单位名称:维西县文化和旅游局
责任人:宋斌
8.项目承建单位名称:维西市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人:和应莲
9.监督电话:0887-8627218 通讯地址:维西县保和镇南箭道6号 监督责任人:霜树樱
维西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