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委领导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州文化和旅游局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30天无理由退货”宣传工作的紧急通知》和省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做好“30天无理由退货”宣传工作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4月29、30日维西县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县交通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30天无理由退货”宣传工作。


此次宣传工作主要以张贴海报为主。县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负责景区、星级民宿、精品酒店、步行街区和购物街区张贴工作。鉴于我县旅游市场实际,在香格里拉滇金丝猴国家公园、同乐傈僳古寨、四鸣精舍、哈布达云谷、天域塔城、查布朵嘎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张贴了宣传海报。同时为加大宣传力度,经过与相关负责人对接,在金玉、德鲁克、傈歌酒店也张贴了宣传海报。
此次宣传共张贴宣传海报360份,覆盖了县域旅游企业,确保让这项对游客利好的政策得到更多人的了解。“30天无理由退货”不仅保障了游客合法权益、优化了旅游消费环境,同时已成为诚信云南新标志和云南旅游新品牌。
(撰稿:芶肖蓉 审核:梁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