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云南省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机制,推动《云南省游客购物监理中心退货服务工作指南》《云南省游客退货中心服务点退货服务工作指南》落地落实,根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30天无理由退货”企业承诺工作的通知》,维西县文化和旅游局开展涉旅商品销售企业“30天无理由退货”承诺书签订工作。

针对维西县保和镇维西土礼土气商贸有限公司、维西野源土特产店、碧落雪山特产店、迪庆香格里拉扎拉省民贸有限公司、维西屸崃土特产药材经销基地等多家涉旅经营户,开展承诺书签订。要求企业把产品质量和安全放在首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要求,将质量工作作为公司的经营之本。严格遵守合法、公平和诚信信用原则,履行明码标价义务,坚决杜绝价格欺诈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企业承诺所售商品,均为游客提供合规票据,自购买之日起30天内,未因人为原因造成商品物理及化学性质改变、不影响二次销售,符合退货范围分类目录的,可凭做购商品票据申请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