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日益增强,河流作为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区域生态平衡。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响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号召,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落实省、州、县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及《关于转发〈关于在全州开展“清河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维河长办发〔2024〕9号文件相关要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把清河行动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加以落实,作为县级河长联系单位,10月18日下午,维西县文化和旅游局全体党员及干部职工联合永春乡庆福村第一支部、第六支部、第八支部开展了河长清河专项行动。
此次“河长清河”行动旨在以党建为引领,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推动河流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行动内容为:一是督查乡村各级“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对巡河发现的漂浮物、垃圾物、堆积物等进行专项清理整治,确保水库水面清洁,无杂物、垃圾堆放。全面清理整治河湖存在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确保河道岸线无侵占、乱占现象;三是通过巡河活动,建立健全河流保护长效机制,提高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环保意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确保河流治理成果得以持续巩固。
最后,清河行动实地查看了犁地坪水库库区,详细了解水库情况并作要求,一是深入开展“清河行动”严格完成巡河任务,带着问题巡河,对“四乱”问题进行排查,保持河岸整洁,查处废污水不达标排放、违法涉河建设等;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河长要加强工作的指导检查,推动河长制进一步落实。县、乡、村三级河长应该主动作为,全面落实河流治理的“管、治、保”责任,特别是基层河长应该充分发挥作用,要敢于管、真抓真管、长抓长管、严抓严管,切实加强水生态的保护;三是完善工作机制。要在强化县、乡镇、村三级河长工作机制落实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基层巡河机制,加大对重点流域、河段进行动态巡察力度,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处理。五是治理与发展并重,注重和谐发展、绿色发展。
党建引领巡河行动是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此次活动,我们深刻认识到河流保护的重要性,也看到了党员干部和群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未来,我们将继续深化党建引领,推动河流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为构建绿色生态屏障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