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行为,保障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不断完善文化娱乐场所退市机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本人提出申请注销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文化经营场所、许可证到期未申请办理有效期延续换证的文化经营场所给予撤销行政许可,注销其《娱乐经营许可证》。
维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拟注销文化经营许可证场所名单
序号 | 许可证编码 | 经营场所名称 | 经营场所地址 | 法人或负责人姓名 |
1 | 533423160088 | 维西巴星辰音乐屋 | 维西县塔城镇塔城村 | 巴松拉姆 |
2 | 533423160102 | 维西噶布彤啦欣悦民族文化演艺中心 | 维西县保和镇永春村委会综合市场11栋 | 唐亚伟 |
3 | 533423160101 | 维西豪斯慢摇吧 | 维西县保和镇幸福路综合市场十一栋二楼 | 呷绒仁孜 |
如对本公告有异议,请相关场所法人或场所负责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给予暂缓注销,重新整顿申请营业。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我局提出异议或不能提供充分理由的,工作日满之日起注销生效。
特此公告。
公告期:2024年9月26 日—9月 30 日(5个工作日)
公告期间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来函或来电举报。
举报电话:0887—8627218
举报邮箱:1103448947@qq.com
维西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