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审计局2020年11月23日下达的维审报〔2020〕34号文件及维审决〔2020〕35号文件的要求,维西县文化和旅游局对维西县文化馆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专项审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多结算工程款64157.23元问题的整改
根据维审决〔2020〕35号文件:“该项目由于多计工程量导致多结算工程款64157.23元……责成县文旅局将多结算工程款64157.23元作核减工程结算投资并作相关账务调整处理。”按照该文件的要求,我单位已作核减工程结算投资并进行了相关账务调整处理。
二、关于县文化馆建设项目结余资金705478.02元未上交县财政统筹使用问题的整改
根据维审决〔2020〕35号文件:“县文化馆建设项目资金结余705478.02元,县文旅局未上交县财政统筹使用……责令县文旅局将文化馆建设项目结余资金705478.02元作上交县财政局处理,由县财政局统筹使用。”
因我单位将该项目结余资金400000元已整合使用于文化馆分馆建设项目,故该项目我单位账面真正结余只有305478.02元。按照文件要求,我单位分别于两次将该项目结余资金上交至维西县财政局:一次于2020年12月15日,上交至维西县财政局303360.84元;一次于2021年11月5日收回冲转相关往来款项后,上交至维西县财政局2117.18元;两次合计305478.02元。
三、关于审计建议的采纳
根据维审报[2020]34号审计建议:“建议县文旅局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招投标文件要求,订立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针对审计建议,我局已进行采纳并引起高度重视,在以后签订相关项目合同时,会在事前认真研究,再三斟酌,确保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可行性、严肃性,确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特此公告。
维西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