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卫生健康局)

索引号
MB0X92371D/202500991
文  号
来 源
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日期
2025-10-11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卫生监督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10-11 14:41     浏览次数: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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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卫生监督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全县卫生监督工作规划,对下级卫生监督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二)依法开展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消毒产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化妆品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的卫生监督。

(三)负责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卫生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初审、上报和批准后证书发放工作。

(四)依法对新建、改建、扩建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的卫生审核、审查和验收。

(五)依法开展健康相关产品的抽检和公告,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六)对重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饮水污染事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

(七)对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八)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

(九)负责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十)承担卫生局交付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执法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4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0人,退休1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严格行政许可初审程序,确保证件发放的有序规范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师执业管理》《护士执业管理》等相关规定和单位职责要求,我所严格规范卫生审查许可各项内容,保证卫生审查许可的程序和时效合法,从受理申请、资料审核、现场审查到最终发证环环抓牢、层层抓实。2024年度完成如下工作:一是公共场所行政许可注册137件、变更29件、延续66件、注销31件。二是医师(含乡村医生)注册76件、变更67件、注销2件,备案信息修改49件;护士注册47件、变更63件、延续75件、注销1件,重新注册3件。三是完成医疗机构许可证办理0家、许可证年度校验5家、诊所备案5家、诊疗科目变更注册11家、变更信息47家。

2.积极开展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1)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强化医院感染控制

一是每季度分时间段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学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主要对预防接种管理情况、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传染病疫情控制情况、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和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现场予以指导,共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149户次,下达监督意见92份。

二是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强化医院感染控制,保障群众安全就医,我所和县疾控中心公共卫生科积极开展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监测工作。共覆盖全县正常营业的44家医疗机构,抽检的科室采取随机形式,重点对各医疗机构重点科室(手术室、口腔科、门诊室、住院部、消毒供应室、儿科门诊、母婴保健部、产房等)各类环境的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部、无菌医疗用品等关键部位和环节进行采样监测,共抽取168份样本,样品依据相关标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合格。

三是落实落细传染病防治培训及督导工作。1月对民营医院的手术室、消毒供应室等重点科室的院感工作进行了培训。

2)开展医疗卫生监督工作,净化医疗服务市场

一是日常将非法行医及超范围行医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纳入集中学习内容,提高执法水平。1月召开会议从非法行医的定义和新形态浅析非法行医并安排下一步打击非法行医重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预防及整治措施,规范整顿医疗服务市场。

二是结合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多部门联合执法和违法线索收集,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专项监督检查以是否存在非法发布医疗广告、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非法行医、伪造病历等医疗乱象为重点。4月,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5月,深入永春乡桥头村、白济汛乡共元村和共吉村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9月,卫生监督员参加迪庆州2024年整顿医疗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行医行动,持续保持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截至12月31日,给予行政处罚15起,其中3起被给予警告,分别是使用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1起、护士的配备数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1起、允许未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1起;1起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伪造处方笺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3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579.26元,责令暂停六个月执业活动的行政处罚;6起医师未按照注册的执业范围执业给予警告,罚款共计人民币6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24.2元;5家医院因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被给予警告,罚款共计人民币60,000元。

三是为规范医疗行为,落实核心制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针对专项监督检查存在的问题,与医疗机构签订“依法执业承诺书”53份。

四是为加强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处方管理,2024年7月,我所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到维西县人民医院开展处方管理培训,培训覆盖全体临床医生、护理人员、药剂科人员。培训主要围绕处方管理相关概述、处方调剂、处方管理的执业要求、法律法规依据及法律责任、案例分析、处方管理风险识别与防控措施五大内容进行讲解,并结合县医院处方开具情况,重点指出处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注意事项,强调加强处方开具、调剂和保管的管理,完善处方点评制度,增强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和提升处方开具能力。

五是为进一步提升县级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解决我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难点与困惑,我所多次邀请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挂职维西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王明显开展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案件查处等方面的现场带教指导工作,让卫生监督员把准了工作重难点,弥补了知识盲点,提升了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

3)开展妇幼健康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医疗服务秩序

一是对我县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对机构及人员资质、法律法规执行、制度建立及实施等情况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改正。

二是对辖区内10家医疗机构违规开展男性性功能诊疗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在开展男性性功能诊疗过程中是否以任何形式诱导患者就医、是否使用非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从事执业活动、是否超出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科目范围开展执业活动、是否存在违反诊疗规范的诊断及治疗、是否对相应服务项目及价格信息进行了公示等情况。专项监督检查中,未发现医疗机构违规开展男性性功能诊疗。

三是为进一步加强维西县妇幼健康监督检查工作,切实提高妇幼健康监督员专业行政执法岗位胜任能力,2024年6月25日至26日,云南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迪庆州卫生计生执法监督局专家组一行4人到维西县开展妇幼健康监督执法实践培训,此次实践培训旨在针对我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现场监督执法能力提升的整体需求,通过课件、现场带教、案例讨论分析等多种教学方式,进一步规范监督员现场监督执法行为。

四是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强化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及业务人员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2024年7月,我所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培训,县乡各级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及业务人员共40余人参加培训。培训紧紧围绕《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中的法律适用、管理要求,首次签发、换发、补发、印章管理、废证管理、档案管理及终身承诺书签署等重点管理环节及妇幼健康专项监督检查中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进行详细讲解,对参训人员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警示教育,并要求其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重要性的认识,熟练掌握工作流程和要求,提高依法依规管理和签发能力。

4)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增强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

一是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开展“多轮次、全覆盖”专项监督检查。重点现场查看各经营单位的持证亮证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卫生信誉度等级、配备消毒设施且正常运转、卫生用品的索证情况、公共用品用具是否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室内通风换气、卫生检测结果公示、公共场所禁烟、控烟等方面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卫生指导与普法教育,并下达了监督意见书227份,对于违法事实严重的9家单位给予行政处罚,5家给予警告,4家给予警告并罚款,罚款共计人民币2000元。

二是为持续巩固深化拓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推进维西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提高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卫生知晓率,确保公共场所“四小行业”经营单位的卫生质量再压实、再整治、再提升,2024年4月,我所对辖区内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分类培训,培训现场主要围绕公共场所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卫生要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病媒生物防治、艾滋病防治知识、非法行医等几个方面进行重点讲解和指导,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普遍存在的问题,从实际出发,以点带面地阐述了公共场所的卫生操作规程、常用消毒方法和卫生要求。培训共计有132人次参加,发放艾滋病防治宣传展板100份和艾滋病防治宣传手册500余份。同时联合卫健局到康恩家园进行艾滋病防治宣传,发放宣传册1,000余份。11月制作艾滋病防治宣传卫生管理档案500份用于经营性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治宣传。

三是2024年,已督促二百余家公共场所完成卫生质量检测。

5)开展学校、托育机构卫生监督工作,维护广大师生健康权益

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围绕学校校医室或保健室卫生、医护人员执业情况、“一案八制”、落实环境卫生及日常消毒、病例隔离、疫情报告各项措施、常见传染病宣传和近视肥胖防控工作等方面对城区内的6所中小学、1所幼儿园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现场认真给予指导,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份,要求各级各类学校限期整改。

二是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托育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全力保障3岁以下婴幼儿在托安全,对我县1家托育早教中心和4家托幼一体的私立幼儿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对各托育机构的日常管理、卫生保健、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安全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并现场给予指导,针对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员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

三是2024年11月,我所积极参与多部门联合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临摊)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治传染病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和传播,为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筑牢健康屏障。

四是为做好秋冬食品安全工作,11月开始我所开展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专项行动,覆盖辖区14所学校,发现问题12所,已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并现场给予指导。

6)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为确保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杜绝涉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西县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的1家集中式供水单位、14家二次供水单位和1家现制现售水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工作。对于存在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2份,卫生监督员现场给予指导及卫生知识培训,并要求各单位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卫生管理,提升供管水专(兼)职人员的卫生知识水平,切实做好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安全工作。

7)开展消毒产品监督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一是为规范消毒产品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4月我所开展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检查行动,专项监督检查行动范围主要集中在药店、母婴用品店、超市等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类别,监督员重点检查了经营单位对各类消毒剂和皮肤黏膜消毒剂抗(抑)菌制剂、卫生用品的索证索票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产品名称、标签、说明书等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宣传疗效和标注禁用物质的情况。检查涉及24家药店、11家母婴用品店、2家超市,抽查70余款消毒产品,未发现抗(抑)菌剂包装标签、说明书有不符合规范的问题,针对存在进货验收台账不完善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给予指导,并责令立即整改。   

二是在开展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安全等各专业专项监督检查同时,对公共场所、医疗机构、供水单位等单位使用的消毒产品进行检查,重点查看消毒产品查验制度、台账、索证情况、标签标识说明及批号、有效期的标注等情况,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消毒产品管理,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保驾护航。

8)开展餐饮具消毒监督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为规范我县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生产经营行为,我所对全县6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重点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环境厂房建设、工艺流程设置、消毒设备、相关制度、卫生质量、消毒生产及出入库、健康持证率、操作流程等方面进行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给予指导,下达监督意见书1份。

9)开展职业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

一是为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维西县卫生监督所结合“第22个全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活动现场设置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折页,现场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普及职业健康知识,内容涵盖了职业病的定义、危害、预防措施和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等。活动中,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现场发放宣传折页200余份。

二是切实加强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指导用人单位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创造健康工作环境,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2024年5月,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和我所对维西鑫达矿业有限公司菖蒲塘铁矿开展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和职业健康知识宣传工作,在劳动者休息场所进行了职业病防治宣传,督促劳动者增强个人职业健康防护意识,共同筑牢职业健康防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并开具检查笔录及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11月,为做好职业病监测,已通知10余家企业进行尘肺病体检,目前已体检29人。

三是对各医疗机构放射科、6家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现场予以指导,出动卫生监督人员22人次,针对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1家医疗机构未建立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进行立案查处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500元,1家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辐射水平不符合有关规定或标准进行立案查处给予警告,6家企业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责令限期整改。

3.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我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将法律法规宣传与卫生监督工作同推进,不断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落实落细。一是持续强化执法人员理论武装,建立健全《维西县卫生监督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学习制度》,制定了集中学习计划和执法人员个人学习计划,按照“全员参与、执法人员领学”的原则,长期坚持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并借助腾讯会议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意识,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二是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了公共场所、职业病防治、艾滋病防治、打击非法行医等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800余份。三是加大学法、尊法、用法、守法的宣传力度,3月中旬至5月上旬,充分发挥微信监督管理群分享“每日一学”,向被监督单位宣传公共场所、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等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引导被监督单位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环境。四是结合专项监督检查、多部门联合执法进行现场普法,将普法贯穿在监督执法之中,在执法过程中对各专业要点进行详细讲解,并结合日常常见问题普及违法后果,让被监督单位更好地理解法律法规,提升普法宣传教育效果。五是10月份在维西县融媒体中心普法小课堂录制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 为群众健康保驾护航”的普法宣传视频,主要对非法行医的定义、主要类型、危害和如何防范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进一步提高群众正确寻医问诊的认识。六是邀请云南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信息处、迪庆州卫生计生执法监督局录制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和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小视频,我所卫生监督员全程参与,视频发表于云南卫监视角,创新探索了卫生监督检查方式和结果运用,进一步压实被监督单位的主体责任,引导其依法规范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4.认真履行职责,推进“国家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

2024年我县“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数共115家,其中公共场所卫生83家,学校卫生3家,医疗卫生10家,传染病防治2家,妇幼健康11家,放射卫生1家,餐饮具消毒配送单位3家,生活饮用水卫生1家,托育机构1家。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卫生监督员均通过执法终端机完成现场监督检查任务并将检查情况上报至国家卫生健康监督平台。截至11月7日,共完成115家的监督检查工作,监督覆盖率达100%,其中:停业关闭场所共4家,优秀单位2家,合格单位数共85家,责令限期改正13家,对于违法事实严重的场所给予处罚11家,罚款共计4,000元。

5.积极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督导及培训

2024年,为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切实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我所对全县的10个乡镇的协管工作按照季度进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考核及现场带教培训。7月,我们开展了2024年全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培训,各乡镇卫生院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卫生监督协管员、村医共5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着重从《国家基本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巡查文书规范填写、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处方管理、医疗卫生监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及各专业案例分析等内容进行详细培训,并结合日常工作案例和监督检查,帮助卫生监督协管员更好地了解了卫生协管工作内容、工作流程、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进一步提高了业务知识水平,规范了自身监督巡查行为,为我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24年,10个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及县卫生监督机构2名协管员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共75户次,学校卫生巡查365户次,医疗卫生巡查1,103户次,公共场所卫生巡查共1,336户次,职业卫生巡查7户次,巡查总户数2886户次,卫生协管信息共上报5条。2024年考核结果上报主管局后,共上报补助经费331,430元,其中,卫生监督所经费补助106,510元,10个乡镇补助224,920元。

6.认真完成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1)以稽查风纪风貌为切入点,单位采取不定期抽查形式开展稽查风纪风貌行动1次,层级稽查1次,行政案卷评查1次。卫生监督员根据许可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程序等内容抽查2份行政处罚案卷和2份行政许可案卷进行内部评查,下达1份审查意见书。通过稽查,塑造了良好卫生监督执法形象。2024年上半年,将1份处罚卷宗和2份行政许可卷宗请县司法局进行评查,2份处罚卷宗上报州卫生监督所进行评查,1份行政许可卷宗请州司法局进行评查。2024年4月11日县司法局对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反馈了意见,后续将根据评查意见完善卷宗。

2)为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水平,提高办案质量,2024年10月,云南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稽查处、迪庆州卫生计生执法监督局一行4人对我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稽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和“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查等工作开展进行现场带教。案件稽查重点围绕案卷执法主体是否合规、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法律适用是否准确、处罚主体是否明确、违法事实是否确凿、证据采集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得当、裁量基准是否准确、处罚决定是否正确、文书制作是否规范等方面开展,现场执法人员积极提出自己的疑点和盲点,带教老师也进行了有针对性的重点指导,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规范意识和风险意识,提升了办案能力和文书制作水平。

3)截至12月31日,行政处罚案件共32件,其中普通程序17件,简易程序15件,共计罚款人民币202,5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403.46元。罚没收入全部由上级部门维西县卫生健康局收缴。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卫生监督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资金,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卫生监督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资金,因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卫生监督所2024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也未使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资金,因此,《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卫生监督所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也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资金,因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卫生监督所2024年度收入合计1,186,582.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6,582.3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41,031.91元,下降35.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41,031.91元,下降35.0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人员调出,相应的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卫生监督所2024年度支出合计1,186,582.35元。其中:基本支出1,065,531.45元,占总支出的89.80%;项目支出121,050.90元,占总支出的10.2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减少641,031.91元,下降35.0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85,082.81元,下降39.13%;项目支出增加44,050.9元,增长57.2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人员调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卫生监督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65,531.4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77,374.12元,占基本支出的91.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8,157.33元,占基本支出的8.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卫生监督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1,050.9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91,970元,主要用于组织实施全县卫生监督工作规划,对下级卫生监督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组织实施全县卫生监督工作规划,对下级卫生监督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等工作。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支出15,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

体检项目经费4,080.90元,主要用于职工体检。

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项目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卫生监督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6,582.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641,031.91元,下降35.07%,完成年初预算的85.70%。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职务职级变动、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等事项,使职工工资性收入较上年有所提高;二是本年度单位人员减少,对应的工资性收支和社会保障缴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9,189.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10%,完成年初预算的137.54%。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金(单位部分),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的职务职级变动、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等事项所带来的金额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937,107.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98%,完成年初预算的81.48%。主要用于支付单位日常运转运行维护费以及单位职工工资性支出,包括专项工作业务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首先,年初预算时,上级补助资金具体金额未可知,无法将其纳入预算;其次,预算执行过程中人员调整、职务职级等因素无法准确预判,只能按照预算填报时的真实情况进行预算。因此,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收入金额会有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0,285.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2%,完成年初预算的67.38%。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职务职级变动、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等原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90元,下降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90元,下降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90元,下降1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90.00元,下降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均为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90元,下降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90元,下降1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卫生监督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157.33元,比上年减少68,890.87元,下降43.8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人员减少,对应的工资性收支和社会保障缴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所需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卫生监督所资产总额1,881,254.26元,其中,流动资产1,379.05元,固定资产1,879,874.2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5,910.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5,224.3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42300346401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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