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县人民医院提质达标行动计划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晋级行动计划》(云政办发〔2018〕19号)的通知,为全面提升县医院服务能力和诊疗水平,如期通过省级提质达标验收,推动健康维西建设,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采取县级公立医院扶贫工程建设、完善诊疗科目、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三级医院对口帮扶、人才队伍培养、医疗联合体建设、信息化建设、医院等级评审等措施,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基础设施、设备和服务能力建设,着力解决好县域医疗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协调的问题,更好地发挥县医院在区域医疗和健康扶贫中的“龙头”作用,全面提升医院服务能力,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在县域内就近就便享受优质医疗服务的需要。
二、工作目标
按照分批分期建设的原则,综合考虑县域人口数量、经济发展、医疗服务辐射能力,到2020年,县人民医院达到省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的《基本标准》要求,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的目标,确保脱贫摘帽时县人民医院达到二级医院标准。
三、基本现状
县人民医院目前设置有内儿、普外、创外、妇产、五官(含眼科、口腔、耳鼻喉)、感染科、急诊、中医、麻醉等9个临床科室。手术室、放射科、超声科、检验科、药剂科、理疗科、病案室、内镜室、消毒供应室等9个医技科室。编制病床200张,实际开放病床165张。编制160人,实际在岗240人,其中在职在编137人,临聘103人。医院床位与卫生技术人员标准要求1:1.3,按配置标准还缺医技人员123人;《基本标准》要求医院一级科室设置完善,目前医院急诊、门诊、ICU、儿科等一级科室尚未分科设置;《基本标准》要求开展临床医疗技术227项,目前县医院能开展135项,占59%,尚不能开展92项,占41%;医技辅助技术方面,《基本标准》要求开展医技服务项目44项,目前能开展30项,占68%,尚不能开展14项,占42%;《基本标准》要求具备199类设备,目前有设备147类,占74%,缺乏设备52类,占26%。
四、工作任务
(一)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扶贫工程积极改善县医院基础设施和硬件条件,为提质达标奠定基础。
(二)完善县医院诊疗科目对照基本标准,健全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等临床科室及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一级诊疗科室。逐步开设独立的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肾病科、神经内科、内分泌科、普通外科、骨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胸外科、妇科、产科等二级诊疗科目。重点提升外科手术、重症医学、血液透析、腹膜透析等服务能力及医院感染控制水平,推广适宜的内镜微创诊疗技术,使常见病多发病能够在县医院得到规范化诊疗。
(三)实施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为有效提升专科疾病诊治能力,积极开展多层次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提升县医院医疗技术水平。
(四)强化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委《关于印发加强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7号)要求,充分利用好支援医院的优质医疗资源,全面提升县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由卫健局协调、指导对口帮扶结合实际,明确年度对口帮扶目标、内容等,以科室建设、人才培养和适宜技术推广为重点,不断提升对口帮扶的实效。
(五)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实施定向委托培养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不断增加县医院医学专业人员总量。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骨干医师培训等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医院临床医师整体水平。
(六)推动医疗联合体建设推动三级医院与县医院组建以技术、人才、管理、利益为纽带的医疗联合体,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县医院医疗技术水平。采取组建县域医疗共同体、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等模式,鼓励医疗联合体内医疗机构统筹人员调配、薪酬分配、资源共享等,形成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的渠道和机制,提升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
(七)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加快县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县域内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支撑县域内远程医疗和双向转诊服务。加强县医院的医院信息系统(HIS)、实验室信息系统(LIS)、影像归档与传输系统(PACS)、电子病历系统(EMR)等基础信息系统建设,构建医院综合信息平台,实现医院内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加快推进建设政府主导、功能统一、互联互通,覆盖省、州、县、乡四级政府举办医疗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基本的公益性远程会诊、远程心电、远程病理、远程影像等远程医疗服务和双向转诊服务。贯彻落实“互联网+健康医疗”行动计划,推进智慧医院建设,为群众提供预约挂号、预约检查、线上支付、检查检验结果推送等服务,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八)实施医院等级评审坚持周期性、制度性的医院等级评审评价工作,按照医院等级评审的工作要求,启动新一轮医院等级评审,对前期通过评审且评审周期已满的二级综合医院进行重新评审;对通过评审,但评审周期未满的二级综合医院进行追踪评审,持续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将达到基本标准作为县级公立医院申请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的前置条件。
五、实施步骤
(一)县级创建2019年5月——12月,结合实际,对照基本标准,查找不足,摸清县医院存在的“短板”,明确创建目标,制定细化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自评整改2020年1月——6月根据省级提质达标标准,逐条逐项对标对表进行整改提升。
(三)评估验收2020年6月——10月,报请州卫健委初审,审查后向省卫生健康委申报评估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创建工作资金主要由州、县负责,省财政按照“以奖代补”形式,对评估验收达到基本标准的县级公立医院每所给予500万元补助资金。
(二)人员保障根据《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完善科室设置、人员配置及人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