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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县卫生健康局)

索引号
MB0X92371D/202200504
文  号
来 源
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日期
2022-11-17
维西县卫生健康局关于《云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现场督查发现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报告
发布时间:2022-11-17 09:58     浏览次数: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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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第四生态环保督察组下沉维西县现场发现,塔城镇垃圾填埋现场有少量医疗废物存在的问题,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管理

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管理。一是召开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会议,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让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管理者学法、知法、守法。二是对医务人员进行全员培训,使之掌握医疗废物处置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牢固树立医疗安全意识。三是各医疗卫生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到医疗废物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明确职责,规范行为

1.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

2.医疗机构设置医疗废物临时贮存点,并按医疗废物专用容器分类收集、贮存,统一移交给合法的集中无害化处理单位处置。

3.各医疗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暂时贮存、登记、交接等相关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认真抓、工作人员具体抓的良性工作机制。各医疗机构加强了对医疗废物管理人员的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及紧急处理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并积极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有效保护医疗废物管理人员的身体健康。

4..各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处置承诺书》,杜绝将一次性医疗器具及静脉输液针水带出院外,确需带出的,当班医务人员必须做好登记,严格回收产生医疗废物,做到医疗废物可追溯,避免医疗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入垃圾处置点,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加强监督指导,严惩违法行为

我局组织县卫生监督所不定期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转移、运输、处置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公布检查结果,发现隐患责令医疗机构立即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查处。


                              维西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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