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北京“4.18”火灾事故教训,全力稳控火灾形势,确保全县卫健系统安全稳定,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按照《维西县医疗卫生系统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县卫健局与县消防救援大队组成联合检查组于2023年4月27日,随机对县城区四家医疗机构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联合检查组围绕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医疗机构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行业技术规范要求,是否落实装修报备制度;场所装修是否违规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是否
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是否违规在建筑内停放或充电;建筑屋面、地下室等区域是否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违规设置库房;建筑内竖向管井和电缆桥架是否按要求进行防火封堵;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落实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消防设施是否按行业技术规范要求配置,维护保养是否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是否被擅自拆除或者损坏停用;单位(场所)是否落实防火巡查检查,巡查检查内容是否真实;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否按要求建设,人员是否在位、是否熟悉工作职责等10个方面对随机抽查的4家医疗机构进行了详细督导检查。同时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风险问题和隐患情况及时反馈给各医疗机构,要求他们必须于5月18日前完成所有交办问题的整改工作。
通过督导检查,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对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及时发现和整改本单位火灾风险隐患,不断提高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火灾风险防控能力,确保全县卫健系统安全稳定。下一步,县卫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检查组还计划对全县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各民营医院、诊所的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