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医疗卫生机构,各乡(镇)卫生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优化我县接种单位资源配置,强化规范建设,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预防接种规范、安全、有效,依法依规做好免疫规划工作,努力提升我县免疫规划规范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为科学规范开展接种,进一步掌握全县真实疫苗接种情况,客观评价各地疫苗接种质量,查找问题根源,及时堵住接种漏洞,筑牢免疫屏障做好技术准备。根据《云南省接种单位设置与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2020年版)》(云卫疾控发〔2020〕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规范管理的通知》(云卫办基层发〔2020〕5号)精神,要求各乡(镇)卫生院、产科接种点,合理规划设置接种单位,减少疫苗冷链运输层级,逐步取消设在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其他医疗机构内不必要的接种单位,加快实现以乡镇卫生院、城区常规接种门诊集中接种为主的预防接种服务模式。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为指引,全面做好免疫规划各项工作:
一、狠抓制度建设,强化日常监管。
以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为抓手,认真履行各部门职责,要严把疫苗采购关、疫苗储运关、接种资质关、规范管理关,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卫生健康委免疫规划规范管理的相关文件要求,建章立制,切实履行。
二、狠抓常规免疫工作,常态化开展接种率调查,全面做好疫苗针对传染病防控工作。
县疾控中心要做好免疫规划工作的指导,各接种单位认真落实逾期未种儿童的主动搜索和补种工作,确保免疫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在90%以上。今后我局将把接种率调查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及时发现预防接种工作薄弱乡镇,加强对薄弱乡镇的指导督促,确保免规工作落实落细。
三、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如期实现年内既定目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实现疫苗全程电子追溯的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2020年3月,所有省级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完成升级改造,与国家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和全国疫苗电子追溯协同平台实现对接。
同时,要求各地在2020年12月底以前实现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和扫码设备的全覆盖,实现相关系统平台的实时对接和疫苗流通、使用等全部数据的上传。
到2021年6月底前,取消非必须保留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接种门诊和村级接种门诊,实现接种单位设置标准化、接种工作规范化、全程监管信息化。整体推进现有需要保留的接种单位规范化建设。各接种单位须统一使用“云南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预防接种个案等信息的收集和运用,实现疫苗信息全程可追溯。
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接种单位取消或合并后,其相应的预防接种人员资质保留,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定期进行培训、考核。并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继续承担辖区应种对象的管理、宣传、主动搜索等预防接种有关工作,并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相互配合,通知并组织儿童家长带儿童到接种门诊及时接种。预防接种补助等按有关要求,由承担预防接种工作和管理儿童的医生共同分配,向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基层医生倾斜。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接种单位设置与规范化建设工作,积极采取措施有效推进,确保预防接种服务不断档、工作不脱节、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不下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实际接种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达90%以上。
预防接种点撤并工作通过县疾控中心与乡镇卫生院对接核实后,2020年9月10日经疾控中心班子及局务会议研究决定,最终保留12个接种点,包括:保和镇卫生院接种点、永春乡卫生院接种点、攀天阁乡卫生院接种点、塔城中心卫生院接种点、白济镇中心卫生院接种点、康普乡卫生院接种点、叶枝镇卫生院接种点、巴迪乡卫生院接种点、中路乡卫生院接种点、维登乡卫生院接种点、维西县人民医院产科接种点、维西县保健院产科接种点。
各接种点每周开诊时间不能少于三天,包括周末一天(开诊情况卫生健康部门随时抽查),各乡镇卫生院接种时间根据当地赶集日和周末接送学生时间可作适当调整,方便群众,更好地完成预防接种工作。集中接种时间从10月份开始,各乡镇卫生院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逐步有序推进。疾控中心要做好疫苗需求计划,按相关文件要求,确保辖区内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的正常供应,避免疫苗计划不合理而造成疫苗报废和供应不足而引起公众投诉现象,营造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
维西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