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2300172101000
中共维西县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统筹指导人民信访工作,指导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健全和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统一领导全县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协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指导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等。
(2)将县委组织部的“两新”工委职责划入县委社会工作部。
(3)将县委宣传部的志愿服务工作统筹协调、指导督促等职责划入县委社会工作部。
(4)将县委政法委的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服务管理有关工作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组织协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等职责划入县委社会工作部。
(5)将县民政局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等职责划入县委社会工作部。
二、 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一室、二室、三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中共维西县委社会工作部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教育,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社会工作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基层治理论述摘编》等。推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两企三新”党员和社会工作者队伍教育培训内容。
2.坚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作为“第一政治要件”,推动机关党员干部和“两企三新”党员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健全重点工作督办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3.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清单,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和新兴领域党员在深化学习、查摆问题、集中整治、开门教育上下功夫,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
4.健全新兴领域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及时补充更新“两新”工委委员,健全议事决策机制。落实《进一步加强行业党委规范建设若干措施》。分级分类举办新兴领域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者、党建工作指导员示范培训。严格落实党员不得信教要求。加大新兴领域发展党员力度。指导开展流动党员登记、接收工作。确保“325621”党建工作经费标准落实到位。落实新兴领域党建工作直接联系点、行业协会商会工作联系点制度。
5.加强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巩固提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实施“两个覆盖”攻坚,推动“四上”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电子商务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重点民营企业单独组建党组织。对纳入党内统计、还没实现党组织覆盖的非公有制企业,推动应建尽建。开展民营科技创新型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调研和底数摸排。研究制定加强新时代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加强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的贯彻措施。加强对企业主要出资人、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引导。深入实施新兴领域青年“千联万聚常引”工程,探索推行“党建+产业联盟”发展模式。进一步优化理顺下辖新经济组织党组织隶属关系。
6.分类推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深化拓展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民办教育机构、民办医疗机构、资产评估等行业党建工作,推动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健局等行业管理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探索建立行业党委。
7.深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落实全州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管理办法,加强负责人任职管理。联动对现有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全覆盖走访调研,结合实际进行优化设置。支持在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绿色低碳产业等领域依法申请成立行业协会商会,督促民政部门牵头在网约车、网约配送员、快递、旅拍、民宿等行业建立协会商会,指导建立行业行为规范、完善行业自律公约,稳慎推动建立行业协会商会和村(社区)互助社会组织。发挥行业协会商会龙头作用,推动旅游民宿、旅拍等重点行业健全党组织体系、建立行业行为规范、完善行业自律公约。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做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10件实事,以非公企业为重点持续推进“三送三进”专项行动。
8.加强新就业群体党建和服务管理工作。着力深化“两司两员一主播”群体党建工作效能。实现暖“新”驿站为主的服务阵地基本覆盖;推动网约配送行业党委全面履职;探索建立县级快递行业党委建设的有效路径;摸清有一定影响力的网络主播群体数量,持续推进党建引领网络主播助农增收专项行动。抓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推动民宿、旅拍、快递、网约配送等新兴领域实现党组织“应建尽建”。健全新就业群体诉求收集办理机制,督促市场监管、人社、工会等部门妥善处理新就业群体规范平台算法、劳动报酬、职业伤害保障等问题,联动开展“骑手友好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确保年内进度达到40%。积极推动新就业群体在基层治理、乡村振兴、行业治理中发挥作用。
9.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健全优化部门工作协同配合、任务分解交办等机制,适时召开协调机制全体会议和联络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协调机制工作任务清单。强化乡(镇)公共服务职能,加强乡(镇)服务管理力量。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成果征集,宣介基层治理典型案例。
10.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根据《云南省党建引领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若干措施》要求,细化推进措施,探索建立动员基层群众、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专业社工、志愿队伍和群团组织等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机制和渠道。指导乡(镇)健全党委主导、相关村(社区)和社会主体参与的议事协商平台建设,打造“云岭议事”品牌。以为民办实事解难题为导向,探索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有效路径。配合政法委、组织部门优化网格设置,提升网格精细化治理服务效能。
11.加强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关于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政策文件,指导开展新一轮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指导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修订工作,建立健全备案和履行机制。持续推进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指导全面落实村(居)务公开工作。
12.抓好治理攻坚专项工作。学习推广文山马关“村级共建理事会”工作经验,发挥社区基金整合社会资源作用,推动实施“民生小实事”激发群众自治活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联合组织部、住建局实施党建引领小区治理三年行动,推动解决失管小区管理真空问题。因地制宜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城乡接合部等特殊区域基层治理。以维西县“乡(镇)吹哨、部门报到”为工作试点,推进“党建引领接诉即办”工作。围绕乡村振兴、民族团结、宗教治理、移民搬迁等重点任务,择优确定一批试点和观察联系点,进一步总结拓展经验。
13.进一步深化为基层减负赋能工作。持续抓好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重点任务,定期调度各责任单位推进情况。严格落实云南省级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工作指引(暂行),督促各部门落实村(社区)事务准入制度。常态化推进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规范工作,落实村级组织出具不合理证明事项督查机制。
14.加强基层治理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有关部署要求,健全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职业体系,逐步推动落实每万城镇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8人的工作要求。督促指导落实村(社区)干部待遇保障。用好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信息系统。抓好村(社区)基层治理队伍培训。
15.统筹指导人员信访工作。加强对信访部门的统一领导,用好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聚焦信访工作法治化这一主线,围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持续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抓实领导干部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工作。推动信访工作与社会治理工作有机融合,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发挥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在矛盾排查、纠纷调解、心理疏导、普法宣传等方面的作用,及时发现和化解潜在的矛盾隐患,实现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16.加强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进一步畅通征集渠道,规范建议收集、整理、筛选、交办、督办、反馈等程序。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2个专项征集议题,向社会公开征集人民建议,协调责任单位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
17.推动志愿服务规范化、专业化、项目化、品牌化建设。
认真落实《开展新时代“志愿暖雪岭”建设若干措施》《迪庆州志愿服务激励嘉许若干措施》,持续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志愿服务合力,搭建专业平台,凝聚全县社工人才和志愿服务力量,持续打造志愿服务品牌、做实志愿服务项目、做强志愿服务体系。开展“3.5”学雷锋日、“12.5”国际志愿者等重要时间节点志愿服务主题宣传活动,实施“续写誓词碑精神 我们都是收信人”“三江腹地石榴红 志愿同行暖迪庆”等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志愿服务项目化的首次实践。加大志愿服务宣传和专题培训。
18.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推进党建引领“专业社工+志愿服务”融合试点项目建设。谋划我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专业社工项目。做好年度全州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开展社会工作人才培训。
19.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强化思想引领和关爱服务,着力解决不同群体关心的实际问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开展矛盾风险前段防范化解,做到源头预防、源头化解、源头治理。践行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引导各方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20.稳步推进社会工作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按照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总体部署,全面总结推广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马关实践,组织实施新兴领域党建三年攻坚行动,开展精细化服务群众改革试点(省级)。
21.夯实社会工作基础信息。严格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深入到基层一线、群众身边、新就业群体中,着力摸清基层情况,健全完善相关数据;对调研情况及时研究分析,形成基本思路,明确权责和方向、重点和步骤。
22.强化工作统筹和协同联动。召开全县社会工作会议,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统筹联动。探索与工会、团委、妇联、科协、残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建立“1+6”社会工作协同机制,加强跨部门工作统筹和协同联动。深入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健全社会工作领域信息报送工作机制、风险防范预警机制。
23.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见效。针对省委巡视指出的“快递、外卖、民宿等行业未实现党组织应建尽建”问题,深入实施新兴领域党组织“扩面提质”工程,采取重点企业单建、区域联建、行业统建、属地兜底等方式组建党组织。引导和督促“隐形党员”亮明身份,有效纳入党组织管理,加大党内关怀帮扶力度,壮大党员队伍。
24.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切实发挥党建工作的引领保障作用。
25.加强清廉机关建设。持续推进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强化日常监督,着力打造政治生态好、纪律作风实、发展环境优的“清廉机关”。
26.抓牢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阵地管理和建设,筑牢安全防线。
27.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聚焦“实干破题”,以清单化推进任务落实、推动部门效能建设。健全完善内部管理机制,着力建设政治坚定、素质优良、心系群众、服务社会、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度收入合计8098657.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38657.40元,占总收入的99.2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60000元,占总收入的0.7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098657.40元,增长1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038657.40元,增长100%;其他收入增加6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2024年新成立单位,2023年度无相关决算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度支出合计8093656.60元。其中:基本支出589226.40元,占总支出的7.28%;项目支出7504430.20元,占总支出的92.7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093656.60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89226.40元,增长100%;项目支出增加7504430.2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2024年新成立单位,2023年度无相关决算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县委社会工作部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9226.4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53930.40元,占基本支出的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296.00元,占基本支出的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县委社会工作部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504430.2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目经费7271260.00元,主要用于全县村(社区)干部待遇经费使用;
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经费178171.00元,主要用于保障县委社会工作部机关所需办公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38657.4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2%。与上年相比增加8038657.40元,增长100%,年初无此项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5025.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保证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年中新增单位,未开展2024年财政预算工作。
2.本单位无外交(类)支出。
3.本单位无国防(类)支出。
4.本单位无公共安全(类)支出。
5.本单位无教育(类)支出。
6.本单位无科学技术(类)支出。
7.本单位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8671.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为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记实和死亡抚恤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年中新增单位,未开展2024年财政预算工作。
9.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49639.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为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生育保险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年中新增单位,未开展2024年财政预算工作。
10.本单位无节能环保(类)支出。
11.本单位无城乡社区环保(类)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3815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4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村(社区)干部养老保险补助、绩效发放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年中新增单位,未开展2024年财政预算工作。
13.本单位无交通运输(类)支出。
14.本单位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
15.本单位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
16.本单位无金融(类)支出。
17.本单位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18.本单位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5462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为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年中新增单位,未开展2024年财政预算工作。
20.本单位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21.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
22.本单位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
23.其他支出3004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3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发放村(社区)干部22年绩效补贴。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年中新增单位,未开展2024年财政预算工作。
24.本单位无债务还本(类)支出。
25.本单位无债务付息(类)支出。
26.本单位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类)支出。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预算三公经费,也未发生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无增减变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县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296.00元,比上年增加35296.00 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年中新增单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日常办公经费。
3、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县委社会工作部资产总额63663.98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63663.9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3663.9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3663.9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16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16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42300172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