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今年6月是全国第19个“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州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综合检查等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县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活动主题
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
三、活动内容
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县开展,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启动。全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6月5日前,采取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电视讲话、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警示教育、安全生产承诺、发出安全倡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到有内容、在声势、有成效,实现安全生产月良好开局。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三)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要求,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重点围绕线上安全教育培训、专家指导服务、安全承诺等,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重点围绕农事活动、返城复工农民工和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智障残障等特殊群体安全提示教育,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重点围绕营造基层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以组织“安全志愿者行动”为重点,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重点围绕开学学校、复课学生安全防控和居家学生生活安全教育,开展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重点围绕家庭安全隐患查找、邻里安全线上互助等,开展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
(四)开展警示教育。企业层面要收集整理近年来本单位事故情况、分析事故案例,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事故案例汇编、张贴事故宣传海报、制作警示教育展板,加强典型事故案例学习,分析违章行为及其严重后果,加强遵章守纪、岗位操作规程制度教育,深刻吸取教训,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各部门要针对本行业突出事故情况,制作或播放事故案例警示片,汲取教训、防范事故。
(五)做好集中宣传。县安委办牵头组织交警、消防、教体、住建等部门,以“街子天”为平台,深入乡镇开展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10场次,以挂图、展板、手册等方式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入乡镇“街子天”宣传时间将另行通知,乡镇要做好集中宣传协调、配合有关工作。
(六)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紧扣《维西县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工作落实,结合半年安全生产督查,压实乡镇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为目标任务,由安委办牵头,联合交警、消防、教体等有关部门深入乡镇、部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坚决扛起扛实“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安全生产政治责任。综合检查各乡(镇)、各企业的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单位和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重要内容,建立党委政府领导、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县安委会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人担任,组员由交警、消防救援、住建等有关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成,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日常活动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促进活动落地见效。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网站等平台作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报道。乡镇要结合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工作,以群众会、院坝会、火塘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农户、深入群众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各部门、各企业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优势,在维西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维西政务、维西同城及LED显示屏、电子屏幕等户外媒体上播放推送安全生产图文资料。要在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地方、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要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汛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于6月1日前确定1名联络员,及时提供活动期间好的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7月5日前报送活动综合情况;活动期间,每周二汇总上报一周来活动情况,重大活动请及时上报图片、视频、文字资料。
县安委办联系人:吴喜任;联系邮箱462284399@qq.com,联系电话0887-8628824
附件:1. 维西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 维西县“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3. 维西县“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维西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