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进一步提升我县城市形象,加大对我县建成区门头牌匾和户外广告的管理水平,不断规范城区户外、门头广告设置,打造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近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在城区范围内,依法拆除一批“一店多招、陈旧破损、废弃使用存在安全隐患、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牌。
拆除前,执法工作人员采取逐户协商、宣传教育、讲解户外门头广告设置规范标准、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等工作方式,对违规设置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门头广告逐一核实。对于限期未整改的,实行“专人+专班+专业”的模式进行统一拆除,截至目前,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30余人次,对城区范围内3000余户门店的门头广告是否设置规范进行登记造册,先行拆除一店多招、陈旧破损、废弃使用存在安全隐患、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牌等28家。
下一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迪庆藏族自治州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联合县级相关行业部门,严格相关要求,对有下列情形的广告将依法进行清理拆除:
1、未经审批的门头广告、墙体广告和立柱广告;
2、“一店多招”以及各种落地招牌、墙体外挂、灯箱广告招牌;
3、审批手续期限已满,应当自行拆除而未拆除的户外广告及其设施;
4、未按规范设置及妨碍生产生活、妨碍交通、消防安全,损害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及其设施;
5、老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及其设施;
6、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违规设置的其他户外广告。
在此呼吁!任何单位和个人装饰装修、更新更换门头店招,必须先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办理备案手续,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加装、改造门头店招(包括建筑外立面);涉及破损、褪色、脏污的及时更换;图案影响市容环境的及时更换;内容与要求不符的及时更换;其它需要更换的进行及时更换,不得影响城市整体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