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自珍代表:
您在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十七届人在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6 号“关于请求实施农村民房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根据云厅字〔2019〕31号文件、云开组〔2019〕9号文件,我住建局可以实施处理。
2、2019年你新农村先拿出实施方案,选定一个村民小组,资金在50万左右。目前先做一个村民小组,再逐年完成新农村民房改造提升工程建设。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