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十三届二次会议第33号提案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日常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1、关于金玉房地产部分小区无人管理的情况,我局已于2018年12月根据相关文件对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进行了宣传,但业主委员会属自愿成立组织,无强制成立相关规定,到目前为止,金玉房地产已成立了三个业主委员会进行自我管理。
2、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小区业主委员会属社区属地管理,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需到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报备批准。
3、关于部分小区不愿请物业进行管理,但可以采取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方式进行自我管理,且动用住宅维修资金必须成立业主委员会才能提取。
下一步,我局将联系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维西县所有物业公司进行监督管理。
以上答复若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