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维登乡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72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8〕278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技术要求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6〕85号)及《云南省国土资源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6〕100号)的相关要求,维西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维西县维登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调整方案》,并取得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批准文件,批准文件为《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维西县维登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调整方案的批复》(迪自然资规复〔2019〕3号),现将有关调整内容公示如下:
规划调整涉及维登乡维登村民委员会、新化村民委员会、妥洛村民委员会、小甸村民委员会、山加村民委员会和白济汛乡共乐村民委员会共2个乡镇6个村委会,9个地块,调入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8.09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3.25公顷,调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5.14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3.77公顷,在指标无法满足用地需求的情况下,使用县级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指标2.95公顷。
规划调整后,维登乡、白济汛乡各项规划目标均符合规划控制指标要求。
特此通告。
维西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