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 余德福 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位于 维西县保和镇永宁社区康恩家园15栋1单元402室的土地权利证书因保管不慎遗失,不动产权证号:(2021)0000103,房屋建筑面积:149.9㎡,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现声明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余德福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