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徐芝仁因保管不善,将本人名下位于维西县保和镇白鹤山社区青河巷3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不慎遗失,证号:(2017)0000467号,土地面积:269.79,房屋建筑面积:998.79㎡,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现声明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芝仁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