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1121003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 年 12月 11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 动 产 单 元 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 途 | 备 注 |
1 | 维西兴祥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 国有 | 维西县保和镇永春村本村组大湾坝 | 533423101008GB21003W00000000 | 1915.30㎡ | 商业用地 | GB21003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维西县保和镇行政中心一楼便民大厅
联系方式: 0887-8626450
公告单位: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 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