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 余树梅 因保管不善,将本人名下位于维西县保和镇顺城南路7号(思住佳苑)车库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不慎遗失,证号: 200700000330 号,车库建筑面积:22.19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现声明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余树梅
2025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