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天惠、施江因保管不善,将名下位于维西县保和镇新街36号的不动产权证书不慎遗失,证号:(2018)000171号 ,建筑面积:333.7㎡,宗地面积:126.99㎡。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现声明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彭天惠
2025年 4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