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余秀因保管不善,将名下位于维西县保和镇保和村豪猪箐组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不慎遗失,证号:云(2024)维西县不动产权第2001294号,建筑面积:201.18㎡,宗地面积 327.0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现声明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李余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