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维西县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0日
维西县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批复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调查报告中有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要求,全面落实住建部和省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吸取事故惨痛教训,全面清查整治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行为,举一反三落实事故预防措施,切实加强我县房屋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防范遏制类似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责任意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结合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突出问题导向,坚决堵漏洞、补短板、扫死角,坚决遏制增量、有序化解存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强化对维西县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成立维西县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斯那扎史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段鸿勋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扎史都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成 员:赵 吉 县发改局局长
李乐昭 县教体局局长
余海军 县民宗局局长
和凤军 县民政局局长
董世良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赵东征 县住建局局长
宋 斌 县文旅局局长
蜂成忠 县卫健局局长
李志江 县应急管理长
蔡茂森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何佳璧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和剑元 保和镇人民政府镇长
县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清查专班在县住建局,由赵东征同志兼任专班主任,何佳璧、钟丽辉、杨业帆三同志任专班副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办、资料汇总等工作,统筹推进清查工作及其他日常工作事务。
三、清查范围、内容和整治重点
(一)清查范围:县城建成区内既有建筑和在建建筑。
(二)清查内容:全面摸清县城建成区范围内既有和在建房屋建筑情况,建立清查工作台账。
1.房屋建筑基本情况:既有房屋建筑,要查清房屋建筑的地址、所有权(使用权)、用途、建筑面积、层数、建设年代、结构类型、改建扩建情况、设计施工情况、安全隐患情况等;在建房屋建筑,要查清开工时间、进度、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结构类型等。
2.房屋建筑审批情况:既有房屋建筑,要查清房屋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改建扩建报批、用途变更、消防、工商登记、特种行业等全流程行政许可信息;在建房屋建筑,要查清房屋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规划建设阶段行政许可信息。
(三)整治重点:
1.未依法办理立项手续的房屋建筑;
2.违法占地建设的房屋建筑;
3.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房屋建筑;
4.未依法取得施许可证擅自施工的房屋建筑;
5.无资质设计、施工的房屋建筑;
6.未办理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
7.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的房屋建筑(含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等情形);
8.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的房屋建筑;
9.存在第1-8项问题情形并违规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或者未依法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用作生产营或公共事业的房屋建筑,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建筑。
四、职责分工
(一)总体要求
维西县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坚持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全面清查,依法整治,坚决遏制全县房屋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部门职责
1.县教体局负责对县城建成区所有学校既有建筑和在建建筑物进行全面清查;县卫健局负责对县城建成区内所有医院既有建筑和在建建筑物进行全面清查;县民宗局负责对县城建成区内所有宗教场所既有建筑和在建建筑物进行全面清查;县住建局负责对县城建成区(学校、医院、宗教场所除外)的公建房屋既有建筑和在建建筑物进行全面清查;县城建成区内其他既有建筑和在建建筑物由保和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全面清查。
工作要求:逐街逐栋建立清查台账;逐户排查隐患问题,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其他各相关职能部门结合行业职责和工作实际,做好清查排查工作。
2.对违法建筑物,属于土地和规划等问题的,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甄别并确定;属于未办理施工许可、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消防验收手续交付使用等问题,由县住建局负责甄别并确定;其他违法违规问题,依据职责由职能部门依法负责甄别并确定。
3.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按照职责负责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县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清查专班要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中的违法违规房屋建筑,按照职责分工及时依法依规督促整改。
五、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6月中旬)。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全面动员部署,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制订完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清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各成员单位请于2021年6月25日前将工作联络人报县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清查专班(县住建局)。
(二)全面清查阶段(2021年6月底)。坚持行业管理,各成员单位要对照前面提到的排查重点,对建成区内既有建筑和在建建筑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每栋排查建筑均需建立清查工作信息台账,逐一清查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特种行业等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并逐一建立清查工作信息台账,同步建立电子数据台账。全面摸底时,要逐街逐栋逐户排查各类隐患问题。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问题,逐项建立隐患问题台账,依法依规实施整改。对未依法取得用地、规划、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无资质设计、施工,未办理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建扩建,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等问题情形的房屋建筑,城管执法、住建、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责权,压实隐患问题整改责任,逐项制定整改方案,逐项跟踪整改情况,逐项实施问题销号;对存在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行为的,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实施整改。第一阶段对既有和在建房屋建筑隐患问题排查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各成员单位请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清查工作进展情况报县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清查专班。
(三)全面整治巩固阶段(2022年7月2日前)。各成员单位对清查中发现的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问题,须依法依规实施整改,逐一形成问题清单,逐一明确整改方案,制定具体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实施闭环管理,直至销号为止。要深入分析清查整治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
各成员单位请于2022年7月2日前,将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完成情况报县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清查专班。
(四)督导检查阶段(2022年11月30日前)。县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清查专班,对清查工作进行全过程督促指导;县政府将适时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清查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缓慢、问题隐患整治不彻底、不到位的单位,将进行督办约谈、通报批评。督导检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
以上各阶段可根据实际情况同步推进,边摸底、边清查、边整治,确保责任明晰、措施落地、闭环管理、整改到位。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专项清查整治工作按照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工作要求和县政府统一安排,县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清查专班具体负责统筹推进,县城管执法、住建、自然资源、发改、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教体、卫健、文旅、民政、民族宗教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专项清查整治任务全面完成。
(二)全面落实责任。由县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清查专班牵头,负责具体推进落实。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清查工作,做好数据统计工作;要严格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全面动员部署,落实资金保障,配齐配强人员,明确责任,确保全面清查到位、整治到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发现存在于其他部门监管职责有关问题情形的房屋建筑,要及时告知和督促有关部门实施整改。要压实房屋产权人的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安全责任意识,严禁擅自改变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有效履行房屋维修保养义务。
(三)严肃问效问责。县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清查专班,要加强对清查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清查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坚决严肃问责。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抓紧动员部署,及时启动并有效推进清查整治工作。自2021年6月起,每月20日前(6月的,请于6月30日前报送)将本部门本月度专项清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由住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甄别确定的《云南省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统计表》《云南省建成区内既有建筑摸底排查表》《云南省建成区内在建建筑摸底排查表》以书面及电子版格式报县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清查专班。(联系人:和伟,电话:0887—8627710,传真:0887—8627710,邮箱:530436227@qq.com)
附件:1. 云南省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表(既有建筑)
2.云南省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表(在建建筑)
3.云南省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统计表
附件1
云南省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表(既有建筑)
第一部分:基本信息 | |||||||||||||||||||||||||||||||
项目名称 | |||||||||||||||||||||||||||||||
地 址 | 云南省 市(州) 县 镇(街道) 路 号 | ||||||||||||||||||||||||||||||
建设单位 | |||||||||||||||||||||||||||||||
建筑面积(m2) | 建筑年代(年) | 建筑高度(米) | 建筑层数(层) | ||||||||||||||||||||||||||||
所有权人姓名 | 手机号码 | 身份证号码 | |||||||||||||||||||||||||||||
使用人姓名 | 手机号码 | 身份证号码 | |||||||||||||||||||||||||||||
6.1结构类型 | □生土结构(□夯土 □土坯) □木结构 □砌体 □砖混+钢框架 □钢筋混凝土+砖混结构 □钢筋混凝土结构 □钢结构 □混合结构 □其他 | 是否改扩建 | 改扩建内容 | ||||||||||||||||||||||||||||
□是 □否 | □增加楼层 □增加面积 □改变承重结构 □层内加夹层 □开挖地下空间 □分隔群租 □其他 | ||||||||||||||||||||||||||||||
房屋用途 | |||||||||||||||||||||||||||||||
□住房 □学校 □幼儿园 □办公用房 □医院 □餐饮饭店 □住宿宾馆 □超市/小卖部/农资店/电商等商业设施 □棋牌室/KTV/浴室/理发等休闲娱乐设施 □农贸市场 □宗教场所 □民办幼儿园 □私人诊所或药房 □手工作坊 □生产加工用房 □仓储/物流/库房 □其他(请填写具体用途): | |||||||||||||||||||||||||||||||
设计方式 | 是否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 □是 □否 | 设计单位 | ||||||||||||||||||||||||||||
施工方式 | 是否由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 | □是 □否 | 施工单位 | ||||||||||||||||||||||||||||
勘察方式 | 是否由有资质的勘察单位勘察 | □是 □否 | 勘察单位 | ||||||||||||||||||||||||||||
监理方式 | 是否由有资质的监理单位监理 | □是 □否 | 监理单位 | ||||||||||||||||||||||||||||
处理意见 | |||||||||||||||||||||||||||||||
第二部分:审批办理信息 | |||||||||||||||||||||||||||||||
项目立项 | □是 □否 | 审批单位: | 违法违规情况:□未依法办理 □违规审批 | ||||||||||||||||||||||||||||
用地许可 | □是 □否 | 审批单位: | 违法违规情况:□未依法办理 □违规审批 | ||||||||||||||||||||||||||||
规划许可 | □是 □否 | 审批单位: | 违法违规情况:□未依法办理 □违规审批 | ||||||||||||||||||||||||||||
施工许可 | □是 □否 | 审批单位: | 违法违规情况:□未依法办理 □违规审批 | ||||||||||||||||||||||||||||
竣工验收备案 | □是 □否 | 审批单位: | 违法违规情况:□未依法办理 □违规审批 | ||||||||||||||||||||||||||||
改建扩建许可 | □是 □否 | 审批单位: | 违法违规情况:□未依法办理 □违规审批 | ||||||||||||||||||||||||||||
用途变更 | □是 □否 | 审批单位: | 违法违规情况:□未依法办理 □违规审批 | ||||||||||||||||||||||||||||
消防许可 | □是 □否 | 审批单位: | 违法违规情况:□未依法办理 □违规审批 | ||||||||||||||||||||||||||||
经营许可 | □是 □否 | 审批单位: | 违法违规情况:□未依法办理 □违规审批 | ||||||||||||||||||||||||||||
特种行业经营 | □是 □否 | 审批单位: | 违法违规情况:□未依法办理 □违规审批 | ||||||||||||||||||||||||||||
处理意见 | 或建议移交 部门处理。 | ||||||||||||||||||||||||||||||
第三部分:安全隐患排查信息 | |||||||||||||||||||||||||||||||
房屋是否经过安全鉴定 | □是 □否 | 鉴定时间 | 鉴定结论 | □A级 □B级 □C级 □D级 | |||||||||||||||||||||||||||
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 |||||||||||||||||||||||||||||||
□无安全隐患 | □有安全隐患 | □建筑场地安全隐患 | 其他: | 整改情况: | |||||||||||||||||||||||||||
□消防安全隐患 | |||||||||||||||||||||||||||||||
□结构安全隐患 | |||||||||||||||||||||||||||||||
□非结构构件安全隐患(外墙瓷砖脱落或其他隐患) | |||||||||||||||||||||||||||||||
违法改扩建 | □是 □否 | 擅自改变使用功能 | □是 □否 | 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 | □是 □否 | ||||||||||||||||||||||||||
处理意见 | □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 □拆除 □加固处理 □没收 □停止使用 □处罚(□企业 □人员) □其他: | ||||||||||||||||||||||||||||||
确认签字 | 所有权人 | 使用人 | |||||||||||||||||||||||||||||
清查人员签字 | 清查日期 | ||||||||||||||||||||||||||||||
附件2
云南省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表(在建建筑)
第一部分:基本信息 | ||||||||||||||||||
项目名称 | ||||||||||||||||||
地 址 | 云南省 市(州) 县 镇(街道) 路 号 | |||||||||||||||||
建设单位 | ||||||||||||||||||
建筑面积(m2) | 建筑高度(米) | 建筑层数(层) | ||||||||||||||||
开工时间 | 工程进度 | |||||||||||||||||
所有权人姓名 | 手机号码 | 身份证号码 | ||||||||||||||||
6.1结构类型 | □生土结构(□夯土 □土坯) □木结构 □砌体 □砖混+钢框架 □钢筋混凝土+砖混结构 □钢筋混凝土结构 □钢结构 □混合结构 □其他: | |||||||||||||||||
设计方式 | 是否采用专业设计或标准图集 | □是 □否 | 设计单位: | |||||||||||||||
施工方式 | 是否由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 | □是 □否 | 施工单位: | |||||||||||||||
勘察方式 | 是否由有资质的勘察单位勘察 | □是 □否 | 勘察单位: | |||||||||||||||
监理方式 | 是否由有资质的监理单位监理 | □是 □否 | 监理单位: | |||||||||||||||
处理意见 | ||||||||||||||||||
第二部分:审批办理信息 | ||||||||||||||||||
项目立项 | □是 □否 | 审批单位: | 违法违规情况:□未依法办理 □违规审批 | |||||||||||||||
用地许可 | □是 □否 | 审批单位: | 违法违规情况:□未依法办理 □违规审批 | |||||||||||||||
规划许可 | □是 □否 | 审批单位: | 违法违规情况:□未依法办理 □违规审批 | |||||||||||||||
施工许可 | □是 □否 | 审批单位: | 违法违规情况:□未依法办理 □违规审批 | |||||||||||||||
竣工验收备案 | □是 □否 | 审批单位: | 违法违规情况:□未依法办理 □违规审批 | |||||||||||||||
处理意见 | 或建议移交 部门处理。 | 违法违规情况:□未依法办理 □违规审批 | ||||||||||||||||
第三部分:安全隐患排查信息 | 违法违规情况:□未依法办理 □违规审批 | |||||||||||||||||
□无安全隐患 | □有安全隐患 | □建筑场地安全隐患 | 其他: | 整改情况: | ||||||||||||||
□消防安全隐患 | ||||||||||||||||||
□结构安全隐患 | ||||||||||||||||||
□非结构构件安全隐患(外墙瓷砖脱落或其他隐患) | ||||||||||||||||||
处理意见 | □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 □拆除 □加固处理 □停工整改 □处罚(□企业 □人员) □其他: | |||||||||||||||||
确认签字 | 所有权人 | 建设单位法人 | ||||||||||||||||
清查人员签字 | 清查日期 | |||||||||||||||||
附件3
云南省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统计表
( 年 月)
填报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序号 | 内 容 | 有关情况 | ||||
一、本地区总体情况 | ||||||
1 | 本地区县(市、区)建成区总面积(万平方千米) | |||||
2 | 本地区县(市、区)建成区既有房屋建筑总量(栋),其中已取得产权登记的房屋建筑总量(栋) | |||||
3 | 本地区县(市、区)建成区既有房屋建筑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其中已取得产权登记的房屋建筑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 |||||
4 | 本地区县(市、区)建成区在建房屋建筑总量(栋) | |||||
5 | 本地区县(市、区)建成区在建房屋建筑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 |||||
6 | 本地区党委政府领导是否做出批示指示 | □是 □否 | ||||
7 | 本地区州(市)级住建部门是否成立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 □是 □否 | ||||
8 | 本地区州(市)级住建部门是否成立专项清查工作方案 | □是 □否 | ||||
二、隐患问题排查整改情况 | ||||||
序号 | 内 容 | 排查数量 | 整改数量 | |||
月度值 | 累计值 | 月度值 | 累计值 | |||
9 | 排查整改既有房屋建筑数量(栋) | |||||
10 | 排查整改既有房屋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 |||||
11 | 排查整改在建房屋建筑数量(栋) | |||||
12 | 排查整改在建房屋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 |||||
13 | 排查整改违法建设行为(起) | |||||
14 | 其中,未依法办理立项手续(起) | |||||
15 | 违法占地建设(起) | |||||
16 |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起) | |||||
17 | *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起) | |||||
18 | *无资质设计、施工(起) | |||||
19 | *未办理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起) | |||||
20 | *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 局,违法改扩建(含加层、增设加层、开挖地 下空间、分隔群租等情形)(起) | |||||
21 | *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起) | |||||
22 | 存在签署问题情形并违规取得消防、工商登记 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或者未依法取得消防、 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用作生产 经营或公共事业,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起) | |||||
23 | 清查违法违规审批行为(起) | |||||
24 | 其中,立项审批违法违规审批行为(起) | |||||
25 | 用地审批违法违规审批行为(起) | |||||
26 | 规划审批违法违规审批行为(起) | |||||
27 | *施工许可审批违法违规审批行为(起) | |||||
28 | 经营审批违法违规审批行为(起) | |||||
三、隐患问题整改分类统计情况 | ||||||
序号 | 内 容 | 月度值 | 累计值 | |||
29 | 予以拆除的房屋建筑数量(栋) | |||||
30 | 予以拆除的房屋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 |||||
31 | 予以加固处理的房屋建筑数量(栋) | |||||
32 | 予以加固处理的房屋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 |||||
33 | 予以没收的房屋建筑数量(栋) | |||||
34 | 予以没收的房屋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 |||||
35 | 予以责令停止使用的房屋建筑数量(栋) | |||||
36 | 予以责令停止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 |||||
37 | 予以责令停工整改的房屋建筑数量(栋) | |||||
38 | 予以责令停工整改的房屋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 |||||
39 | 处罚企业数量(家),处罚人员数量(人) | |||||
40 | 罚款金额(万元) | |||||
41 | 下发整改通知书(份) | |||||
四、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 ||||||
序号 | 内 容 | 月进展 | 总体进展 | |||
42 | 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进展情况 | |||||
43 | 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进展情况 | |||||
44 | 清查数据是否已录入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系统,或形成清查数据电子台账 | 1. □已录入平台系统; 2. □已形成电子台账; 3. □未录入平台系统,未形成 电子台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