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和工信部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排放标准为GB14621、GB14622“国二标准”的两轮摩托车的规定,维西县工商局对县城内的两轮摩托车经销店及维修点销售两轮摩托车和两轮轻便摩托车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
在专项检查中,先后检查了12家摩托车经营户23个品牌的摩托车,发现销售“国二标准”摩托车3辆。县工商局对消费投诉的2辆“国二”摩托车进行了退还购车款1.23万元的处理;对销售“国二”摩托车行为进行了罚款1.66万元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