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请进来”,法律援助是一项“功在党和政府、利在人民群众”的特殊公益事业,是在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下,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的一个重要途径,我们的法律援助工作者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我县跨越发展奠定法治基础中创先争优,他们以无私的奉献精神,为穷苦的人们撑起一片公平和正义的天空,让年老的人得到贴心的赡养,让受伤害的人获得及时的赔偿,让清白的人不再蒙冤受屈,让所有的人都能沐浴在社会主义法治的阳光下,和谐而安宁。到2012年3月,全面完成了全县七乡三镇的法律援助站及82个村委会、3个社区法律援助点挂牌,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实现乡村全覆盖,做到乡(镇)设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级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在法律援助站点的牌子上,注明县、乡、村三级的法律援助咨询联系电话,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工作环境。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2月29日,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援助案件42件,其中乡镇司法所非诉讼代理21件,接待群众咨询23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