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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保和镇
文  号
无
日期
2026-07-20
保和镇2026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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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是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总目标,以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底线,以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为原则,切实推动“藏粮于地”战略部署,有效保护耕地,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和撂荒,筑牢粮食安全根基的一项重大强农惠农政策。根据维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发<维西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维农发〔2026〕3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我乡(镇)积极组织辖区内农户开展耕地地力补贴农户信息登记及核实工作,结合土地确权及耕地实际利用情况,经各村委会人员认真统计、核实、公示无异议后,完成全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耕种面积摸排、审核、汇总工作。现将补贴发放明细公示如下:

 

一、总体发放概况

1. 全镇涉及行政村:8个

2. 补贴农户总户数:4997户

3. 核定合规补贴耕地总面积:50136.34亩

4. 全县统一补贴标准:54.2元/亩

5. 本次补贴资金总额:2717389.63元

6. 发放方式:补贴资金将通过惠农一卡通(社保卡)直达农户个人账户,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截留、抵扣、挪用补贴资金。

 

二、不予补贴耕地说明

下列耕地按政策核减面积,不予发放地力补贴:

1.作为畜牧养殖场、渔业养殖场占用的耕地。


2.国家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颁发林权证或已享受退耕还林政策的耕地。

3.成片耕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生产设施用地和辅助设施用地, 如工厂化作物栽培的连栋温室用地,水产养殖池、工厂化养殖池等生产设施用地,育种育苗场所、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  的检验检疫监测用地和环保设施用地;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粮食生产的配套设施用地,如,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农机具临时存放   场所用地。

4.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5.对抛荒1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待复耕 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由其所有权属 的村集体等组织开展复耕复种,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6. 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7.擅自转为林地、园地的耕地等。

8.管控类耕地中,未严格按照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要求种植农作物的耕地。

9.村集体未承包给种地农民和国有农场企业未承包租赁给种地人员的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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