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徐芝兰户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日期:2026-06-18 15:17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668次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分享:

徐芝兰因保管不善,将名下位于维西县保和镇北街51号的房屋所土地使用证不慎遗失,证号:(维国用(1990)第07-010号;宗地面积 187.61㎡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现声明该房屋的房屋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徐芝兰           

 

联系电话: 13038609902                   

 

 2026 年 6 月 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