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总结与申请:试用期满前,本人需填写《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考核定级表》《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考核定职表》等材料,对试用期“德、能、勤、绩、廉”表现做书面总结。
2.单位考核与民主评议:试用期满后,召开转正会议并组织民主评议,采取“个人总结+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提出试用期考核意见,将考核材料报送主管部门审批。
3.主管部门审批:召开党组(委)会议,审议用人单位提交试用期相关事宜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试用期合格的按期转正,试用期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人社部门审批:县人社局对主管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合规性、完整性、真实性审核。审核无误确认转正、岗位定职(级),作为工资待遇落实、岗位聘用的依据。
5.备案:《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考核定级表》或《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考核定职表》和聘用变更合同材料归入个人档案,会议纪要及公示材料用于办理相关手续。
备注:期满后才开展民主测评和会议研究,新聘用事业人员试用期转正事宜一般在1个月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