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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无
日期
2025-08-21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 年维西县农村危房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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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 年维西县农村危房和农房抗震改造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2025年维西县农村危房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于2025年8月18日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维西县农村危房和农房抗震改造

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专项推进方案的通知》(建村〔2022〕8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建村规〔2024〕4号)《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64号)《2025年云南省农村危房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2025年迪庆州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等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紧盯“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目标,以地震重点危险区和乡村振兴帮扶县为重点,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持续巩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果,健全乡村建设工匠培训管理制度和农房建设管理制度体系,保障农房质量安全,有效提升低收入群众住房安全水平,不断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重点工作

(一)巩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果。结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分类施策、系统整治。对既有和“回头看”的农村C、D级危房,符合农村危房和农房抗震改造政策范围的,应纳尽纳、应改尽改。其他房屋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要求,引导产权人(使用人)通过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工程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精准确定补助对象。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已纳入其他渠道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除外。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引导农户合理控制建房成本,严格按审批面积建房,不攀比,不盲目建设大面积房屋。

(三)落实动态监测工作机制。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持续开展动态监测,聚焦农村低收入群体等六类对象,及时对接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核实危房户贫困信息,实时更新系统数据。将线上“动态监测平台”审核的、“政府救助平台”申请的,线下各级各类考核评估、巡视巡察等发现的符合条件危房户及时纳入改造,认真做好“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录入和农户档案资料管理,加快推进2025年度改造任务,确保在2025年9月底前按时按质完成。

(四)资金保障及补助标准。2025年度上级下达维西县农村危房改造60户,下达补助资金168万元。按照目前汛期住房受损情况,持续做好年度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测工作,将202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剩余资金290.08万元纳入2025年度进行保障,超出部分将纳入2026年度改造任务。项目实施坚持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引导、银行信贷和社会捐赠支持的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按照“一户一方案”实施,实际改造工程量必须大于补助金额。纳入农村危房改造C级加固改造户以实际工程量进行补助,补助金额不高于2万元/户,D级拆除重建户补助金额为3.5万元/户。

(五)加强农房质量安全管理。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做好农房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工作的通知》(建村办〔2025〕32号)要求,强化农房安全常态化巡查,将农户自查、镇村排查、县级巡查、执法检查和群众监督相结合,落实“一户一策”“三用图”(带图审批、带图施工、带图验收)和“四到场”工作机制。依据《云南省农村危房认定技术指南》《云南省农村危房修缮加固验收技术指南》《迪庆藏族自治州现代宜居农房设计(通用图集)》推广和《“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一张图》做好认定、施工、验收和资金兑付等工作。

(六)积极开展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县住建局积极对接人社、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工作,及时完善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乡村建设工匠名录”模块,建立乡村建设工匠库和名册管理制度,开展乡村建设工匠信用评价,探索农房建设“工匠责任制”,为农房改造奠定坚实基础。

三、相关要求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自7月份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每周五定时调度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中任务完成情况,对照月度目标表,分析工作推进情况,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农房改造质量安全检查和技术指导,每月通报一次工作推进情况和资金支付进度。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农户进行危房改造,定期开展质量安全巡查,紧盯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储备、农房设计、建设过程“四到场”和竣工验收中农房质量安全有落实等重点环节,要强化全过程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做好绩效评价。

(二)有力推动任务落实。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监督指导责任,切实把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工作内容,全面加强组织领导。要压实工作责任,倒排工期,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年度工作任务落实。要通过制作宣传图册、微视频等方式,广泛宣传农房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举措,不断增强施工人员和村民建房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质量。

(三)认真开展绩效评价。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快资金兑付进度,强化资金绩效管理,根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和农房改造实施情况,做好资金绩效全过程监控,完成2024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结果要向同级人大备案。

(四)加强补助资金管理。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按比例或竣工验收后一次性足额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全部资金支付时间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补助资金必须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至危房(抗震)改造农户社会保障卡或施工队银行账户,其中由改造农户集中统一与施工队签订危房(抗震)改造合同并由施工队统一施工的,补助资金可以兑付至施工队银行账户。

(五)规范档案管理。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强化农户档案信息管理,实行一户一档,做到专人负责、规范齐整,避免档案丢失、损毁等情况。提前谋划,健全完善“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系统录入和“十四五”期间工作台账,认真做好国家考核评估迎检迎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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