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发布机构
保和镇
文  号
无
日期
2021-03-16
《关于转发<迪庆州河长制办公室关于 开展2021年度河湖“清四乱”常态化 规范化的通知>的通知》政策解读
浏览:2121次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分享:


一、背景和依据

2020年3月15日,维西县河长制办公室转发了《迪庆州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 年度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的通知(维河长办发〔2021〕01 号签),结合保和镇实际,为了落实河长制工作,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有效解决河道内“乱占、乱采、扰堆、乱建”等突出问题,经保和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转发了《迪庆州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 年度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要求镇村两级河长组织排查整改,从而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通过“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有效解决河道内“乱占、乱采、扰堆、乱建”等突出问题,从面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三、 主要内容

按照转发的《迪庆州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 年度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有效解决河道内“乱占、乱采、扰堆、乱建”等突出问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