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MB0X92371D/202100208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局
文  号
无
日期
2021-06-17
对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十二届五次会议9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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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学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县级相关部门给予解决乡镇卫生院关于救护车相关使用费用的提案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乡镇卫生院属于一级公益性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我局目前没有用于解决乡镇卫生院救护车相关使用经费,救护车相关使用经费需要各单位从相关经费中列支。以上答复若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维西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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