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财政局)
索引号
0152885109/202000150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文  号
无
日期
2020-06-19
【信息公开】维西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学前教育学生资助中央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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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财教〔2020〕32号

 

县教育局、县幼儿园、永春中心完小:

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1〕410号)精神,完善我县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切实解决我县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云财教〔2019〕436号)文件要求,经报政府研究审批,现将迪庆州财政局(迪财教〔2020〕11号)文件下达我县的2020年学前教育学生资助中央资金12.36万元下达给你们,此款请列2020年“2050201-学前教育”功能分类科目和“50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济分类科目。

一、请高度重视,必须提高对建立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制度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主动学习学前教育相关文件,积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为推动学前教育发展而制定的相关政策、措施,不断加大学前教育学生资助投入。

二、我县学前教育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标准为300元/生.年。全省平均资助覆盖面自2017年起扩大到在园幼儿数的30%,资助范围包括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请根据资金额度和补助标准做好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名额和资金分配工作。在确定资助面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幼儿园倾斜,优先保障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

三、本次下达为中央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另文下达。

四、请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齐抓共管,加强对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得因免除保教费而提高其他收费标准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请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分类指导。幼儿园要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查处乱收费。

五、请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预算执行住处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相关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附:2020年学前教育学生资助中央资金预算分配表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3月2日

 

 

附:

单位:万元

 

2020年学前教育学生资助中央资金分配表    

  (维财教(2020)32号)

编制单位:维西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2月26日

学校名称

在园小班学生数

补助标准(元/生、年)

本次下达中央资金

备注

维西县幼儿园

218

300

65400

永春中心完小

35

300

10500

维西县教育体育局

惠学双语幼儿园

20

300

6000

惠学双语幼儿园-塔城分院

14

300

4200

好帮手幼儿园

65

300

1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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